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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丽安委办〔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
2.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安委办,县府办。 |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