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以诺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6万台(只)输配电设备、电缆附件、避雷器、智能开关产品生产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引号: 00266460_1/2015-06810     发布机构: 县经商局     发布时间: 2015-11-24 14:43:3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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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诺电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浙江以诺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6万台(只)输配电设备、电缆附件、避雷器、智能开关产品生产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进行节能审查。根据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浙江以诺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6万台(只)输配电设备、电缆附件、避雷器、智能开关产品生产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项目投资8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新增射出成型机、环氧树脂双面压力机、橡胶注射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6万台(只)输配电设备、电缆附件、避雷器、智能开关产品的能力。工艺成熟,设备配置较合理。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及《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限制类、淘汰类。

二、项目主要能源(资源)种类为电力、耗能工质水等,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耗电535.71万KWH,新鲜自来水12390吨,年综合能耗1693.89吨标煤(等价值)。项目建设地具备供能、供水条件。

三、项目根据生产需要,新增630KVA(S11及以上型号)变压器两台,变压器容量选择合理。项目建设如需增(扩)容,须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审查。

 四、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工业总产值25220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814.80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297tce/万元(2005价),低于松阳县“十二五”末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预期目标值。

五、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节能评估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会议纪要要求,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中的各项产品性能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踪国家和省相关节能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及时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对符合条件的电机采用变频技术。

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或自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须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申请节能审查。

七、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提出节能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该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由我局负责监督检查,以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15年10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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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发改局、集聚区管委会、县供电局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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