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队室:
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更加有力促进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公安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履行职责,县局决定聘请丁建胜等23位同志担任松阳公安局新一届特邀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聘期从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并发放特邀监督员证。全局民警、职工和协(辅)警要自觉、主动接受特邀监督员监督,积极配合、支持特邀监督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实现“安全、满意、美丽”目标积极努力。
附件:1.松阳县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名单
2.公安特邀监督员工作职权职责
松阳县公安局
2015年9月1日
附件1
松阳县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丁建胜 县党代表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占跃华 县人大代表 西屏镇城中社区主任
叶 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叶大利 县法院副院长
叶丽丽 县人大代表 县妇联主席 党组书记
叶建英 县总工会副主席
叶景才 市人大代表 玉岩镇乌岩村党支部书记
江国河 市、县人大代表 大东坝镇下宅街村党支部书记
吴君能 县人大代表 西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卫中 县党代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松阳》采编中心总编(主任)
杨伟科 县政协委员 团县委书记
陈林贵 水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金国梁 县综治办副主任
项军炎 县人大代表 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立荣 县政协委员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徐春艳 县党代表 县信访局副局长
阙晓明 县党代表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鲍海清 县政协委员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廖卫民 县人大代表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熊建立 县人大代表 县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潘永水 县党代表 古市镇党委书记
潘巧玲 市 县党代表 县人大代表 象溪镇党委书记
潘益飞 《松阳政协》主编
附件2
公安特邀监督员工作职权职责
一、可以向全县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了解不涉及公安秘密的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纪律规定以及目标任务、工作状况等,受邀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和专项活动。
二、可以就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社会调研和专题调研,广泛收集各界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要求有关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协助,提供便利。有关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为其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并对其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认真负责的答复。
四、发现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勤政廉政、警风警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现场予以提出、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公安机关反映。有关公安机关对其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当认真查处,及时反馈。
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悉的有关公安工作的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对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的公务活动,应当予以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