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松阳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松阳县农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松阳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松阳县农业局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邮编:323400,电话:0578—8064065,电子邮箱:synyj2008@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增强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一)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建设
单位负责人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同时落实专人全面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采取有力的举措,推动《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二)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畅通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认真做好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利用各种便民服务热线、网站邮箱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面梳理三张清单
1.全面梳理权力清单。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仔细梳理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本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叶根松分管该项工作,并由局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209项,与原来339项比较,核减了120项,核减比例35%。
2.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切实打通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厘清干部职责,明确赏罚主体,解决好部分干部权责不清、担当精神缺失等问题,全面推行农业局干部“责任清单”。由局办公室根据农业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全面梳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承担的各项职责任务,根据工作任务性质特点,科学合理设定工作目标、整理形成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两级条目式的职责任务表。按照分类填报的要求,局长根据岗位职责及主抓工作填报责任清单;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情况填报;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及其在具体工作中的分工情况填报责任清单;普通干部根据自身承担的岗位职责任务填报责任清单。填报完成后,分级进行审核,由办公室汇总成册,分类整理,便于日后查询。
3.全面公布办事清单。局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行政权力事项,分类分条制作成群众办事清单,遵循“依法、程序、公开、责任”原则,明确常用办理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设立依据、受理时间、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并配以联系人和咨询电话,让办事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从源头上防止本局工作人员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不一次性告知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通过中国松阳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其中机构职能类7条,政策文件类89条,规划计划类6条,业务工作类14条,人事信息类8条,行政权力类9条,公开年报及帮助类信息1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公开途径为中国松阳政府网、松阳农业信息网。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全年累计被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录用信息40余篇,县委办、县府办信息工作名列前茅,其中外宣稿件在市级以上媒体共发表29篇。2014年,共编发政策宣传信息2388条,农业简报12期。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在《新松阳》开辟“发展生态精品农业 打造绿色田园松阳”专栏,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农业简报、松阳报、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知识、常识的普及教育,积极宣传国家各类精神政策,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通过“松阳农业”公务微博及时有效地更新内容,并与网友保持互动,2014年全年广播数达到1285条,其中原创信息367条,听众数322人。并通过农业局公务微博主动回应事件3件,公务微信发布信息60条;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结合农业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建立了分管领导把关,专人负责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中国松阳政府门户网站、松阳农业信息网、《农业简报》刊物、浙江农民信箱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中国松阳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后)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松阳县农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8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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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2 |
单位负责人:潘永水 审核人:单跃忠 填报人:余慧英
联系电话:8064065 填报日期: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