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松阳县卫生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基本概况,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政府网”( http://www.songyang.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松阳县卫生局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70号,邮编:323400,电话:8062261,电子邮箱:syxwf279@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松阳县卫生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政府办网络信息科的具体指导下,立足卫生局管理职能,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就医、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工作部署。县卫生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依托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配备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专人2名,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形成了层层分管,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促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与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公众监督制度,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实行听证制度。
二、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县卫生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向社会公众通报我县卫生工作、卫生资讯、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信息,逐步打造成对外宣传我县卫生的一个重要宣传阵地。一是以各项清单梳理为载体,明晰卫生工作职权。今年,我局共梳理权力清单98项,责任清单29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0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0条;二是以规范发文程序为抓手,按时上报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要求制作形成各种公文材料,单位公文制发时,均在公文上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标识。2014年共发文172件,主动公开123件,每月月初对上一月份发文公布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信息公开月报表,按时上报;三是以信息公开平台为媒介,加强阳光政务建设。2014年,我局在腾讯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广播数4630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在新松阳、浙江日报、浙江之声等新闻媒体发布卫生信息28条,在松阳政府网、丽水政府等政府网站全年累计发布45条,在卫生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健康之窗、阳光用药等信息共261条。
三、其他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上,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卫生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博、新松阳报、卫生信息等相关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主动宣传,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申请窗口、资料索取点,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局在独山论坛主动回应网民意见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公开及时、群众知情率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宣传还不够深入,工作落实不够扎实。二是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行阳光卫生工作抓紧抓实。
(二)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对重大的决策实施听证,对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不断充实卫生信息,把阳光政务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工作总结,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健全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3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松阳县卫生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0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3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6 |
单位负责人: 叶雯涛 审核人: 黄小伟 填报人: 兰肖莉
联系电话: 8062261 填报日期: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