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4-06700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08-12 10:31:18

文号:松政办发〔2014〕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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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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