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2014-03683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08-11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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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4〕33号)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松阳实际,现就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相结合”为原则,以电子商务融合三次产业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平台建设、应用拓展、要素支撑为抓手,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松阳电子商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培育省级电子商务服务示范企业1-2家、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3-4家、市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2-3个、培育销售额超亿元电子商务企业1-2家、超3000万元电子商务企业10家,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点300个,培训电子商务人才5000人,实现电子商务年销售额10 亿元。基本建立适应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机构和政策体系。

二、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

(三)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公共平台

一是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平台。结合松阳产业特点,培育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本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县电子商务主体提供教育培训、孵化支撑、产品开发、营销推广、品质把关、仓储配送、售后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在茶叶、简易衣柜、甲鱼等农林特产品,不锈钢、纺织服装、旅游等领域,建成一批以传统产业为依托、特色明显、潜力巨大的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开通城市生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建设“长三角田园休闲旅游胜地”,鼓励开通集住宿预订、旅游售票、农特产品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生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构建线下特色产品体验馆,推广“田园风情、休闲养生、农耕文化”,打响“千年古县、田园松阳”旅游品牌。

三是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鉴于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及物流业的结合与互动,积极盘活工业园区内闲置的厂房与仓储设施或选择在北山物流基地等区域内,构建电子商务创业园,作为我县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的核心区域。定期举办技术论坛和交流, 引导企业聚集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四)鼓励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

一是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商贸企业、专业市场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二是鼓励生产企业直接开展网络销售。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宣传展示、洽谈签约等业务。

三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从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电商业务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我县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将产品和服务销往境外消费者或零售终端,减少中间环节。

四是大力发展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对在松阳境内注册登记,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年度缴纳税收不低于50万元的松香等上市的大宗商品交易企业,给予用地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五是加快电子商务向社区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商业、物业和家政服务等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社区便民服务,为居民提供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鼓励建立吸纳网络用户、保持用户互动、提高用户黏性的社区平台,让其与电子商务门户平台进行有效整合,成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外围和包裹,改善松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生态系统。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和电视等联合互动,提升居民的电子商务消费体验,培养居民的电子商务应用习惯,让电子商务亲近百姓,走进千家万户。

六是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发展。积极发动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合理布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完善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拓宽松阳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农特产品销售及其它服务。在我县建设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通过区域示范,带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

三、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保障

(五)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通信及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接入,积极实施松阳全县WiFi的覆盖应用,推进农村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商业数据基础设施,形成主要行业公共商业数据库,形成指数化的公布机制,打造农产品指数体系;加强商品条形码等新型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完善线上、线下商品条码、二维码、数字证书等设施;加快可信的数字认证机构建设,形成一批能够在网络上进行发布和公证有法律效力认证的数字机构。

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支付和金融体系。支持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创新支付产品和服务,督促其加强支付安全管理。引导本地电商与银行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努力将平台数据转化为银行认可的征信数据,银行可据此对电商授信及放贷。适时推行市民卡工程,推动大范围的电子商务金融体系建设。

三是构建信用和认证体系。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联合协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行业协会等信用服务机构,加快行业标准的制定;逐步建立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推进联合征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网上远程核名及查询,实现与市场监管、国税、地税、质监、检验检疫等单位的企业信息在线实时交换和联网共享,依法规范网上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推进制订松阳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密匙、证书、认证机构的管理,注重责任体系建设,形成可行的安全电子交易制度;整合松阳现有资源,完善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实现松阳境内安全认证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四是培育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有效整合基础电信运营、软件供应和系统集成等基础业务,培育一批专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者成熟的运营模式的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

(六)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充分整合铁路、道路、邮政、仓储、商业网点等现有物流资源,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配送网络的城乡服务能力和农村覆盖面,针对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相对薄弱,在“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引导下,切实推进“物流配送进农村”子工程,通过发展配送服务网点,提供原料和生活用品网络代购,以及农产品仓储配送等服务;以县北山物流基地为中心,规划建设面向松阳主要网售产品区域的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和支线体系;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按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要求,主动创新商业模式,开发针对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物流服务产品;重点发展支撑松阳农产品直供基地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对建立标准化操作规范,冷链物流配送系统的物流快递企业,按其配送中心、冷链系统等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

(七)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

鼓励我县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等开设相关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加强电子商务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培训、业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技能化培训;加大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的引进,鼓励企业面向省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引进人才享受省市县有关人才政策。

(八)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

一是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运用媒体,采用高峰论坛、专题演讲、专题培训、电商竞赛活动等形式,加强电子商务的宣传、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转变经营者的经营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二是强化松阳产品网络形象设计和宣传,通过媒体加强对松阳产业、松阳品牌、松阳地域标识的整体宣传推广,提高松阳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三是开展网络营销推广活动。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在影响较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辟松阳产品专区,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进驻---丽水馆或者嵌入其网站作为一个子频道,把松阳城市品牌、优势产业、优秀企业、特色商品集中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利用好“松阳银猴茶叶节”等线下重点节庆活动资源,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平台丽水特色“网络营销节庆”活动,塑造优势产业地标品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论坛和展会,加强松阳电子商务产业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力。

四、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九)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团县委主抓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其他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

(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整合省市县相关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保障以及电子商务集聚园区、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等工作。对中小企业(网店)入驻孵化中心,采取免费入驻或租金补助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

资金使用根据每年电子商务工作的重点,由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提出方案,提交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十一)加大税收政策的支持

执行国家对电子商务产业税收的优惠政策,对税收贡献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可参照招商引资企业政策,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探索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应用。国税、地税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纳税辅导,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大对电子商务用地的支持

对国家、省、市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对于优质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优先安排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园,享受一定的房租减免政策。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以上,且以销售松阳本地农副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适度倾斜。

(十三)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金融支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鼓励担保公司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金融业征信平台为依托,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资电子商务。

(十四)培育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的培育,充分发挥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配合政府部门落实电子商务政策和规划。鼓励中介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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