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县城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县城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老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打牢社会化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广大老城区居民预防和抵御火灾的能力,特制定如下整改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提升老城区抗御火灾能力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根据老城区的实际情况,充分整合消防监管力量和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措施有力、监管到位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老城区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部署、协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行发文)。
三、整治范围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指的老城区范围是新华路以东,长虹路以西,具有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成片成群居住区和商住区,坚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优先的原则,重点开展南直街、北直街、人民大街等路段的老街区消防隐患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总体布局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建筑安全出口设置不足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电气方面: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工作未纳入街道、社区日常管理工作,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西屏街道:1.组织并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2.根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整治计划和工作要求制订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所属村、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主要是督促整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配合城管大队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和杂物,督促业主按要求拉接电气线路、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4.与村、社区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5.督促村、社区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对居民遵守防火公约情况进行检查;6.督促村、社区居委会组建“义务消防队”、“防火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二)县建设局:1.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依据本部门职责提出专项治理措施和建议;2.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协助筹备并提请县政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将老城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内容,做好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布局建设;4.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5.组织拆除建筑上附设的、占用防火间距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广告牌和违章搭盖建筑;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县供电局:1.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依据本部门职责提出专项治理措施和建议;2.结合目前老城区供电状况,以优化电网结构,合理划分供电区块为原则,编制老城区总体供电规划,并做好老城区电气化改造工作。
(四)县公安局:1.督促相关辖区派出所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2.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3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4.加强老城区道路车辆管理,确保应急通道安全、畅通;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五)县消防大队:1.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2.依据国家消防规范标准,对老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提出意见和要求;3.对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4.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对老城区消防隐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
(六)县文广出版局:1.参与老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依据本部门职责提出专项治理措施和建议;2.结合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开发,将火灾隐患整治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七)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安排,做好老城区消防整治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八)县广播电视台:1.加强新闻媒体宣传监督,对火灾隐患集中区域适时进行通告;2.及时跟踪报道老城区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工作环境。
六、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主要由西屏街道组织老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调研组,依照专项治理内容对老城区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摸底,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建筑名称逐一进行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7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和西屏街道办事处按照制定的措施开展治理。涉及城市规划、建筑消防设施和大面积电气线路改造的,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建设、供电、消防等部门实施治理;消防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方面,由西屏街道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整治措施如下:
1.整治老城区消防车道。对沿街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和建筑上附设的一些广告牌、电线等进行拆除,努力保证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米。针对老城区部分消防车道两侧店面占道经营问题,由城管大队负责清理整治;针对老城区部分消防车道上空电力线路妨碍消防车通行问题,由供电局负责对电力线路进行调整;针对老城区部分消防车道上设置的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由城管大队和西屏街道办事处负责整改。
2.保障市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由建设部门对老城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街区进行科学规划,按规范要求布置市政消火栓,提高消火栓水压,配置足够的水带水枪,着力解决老城区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供排水公司负责对老城区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管理,以保证市政消火栓能够正常使用。
3.配置简易消防软管卷盘。设置范围:老城区内木质、砖木结构建筑;面积较大且经营商品多为可燃物的商店。消防软管长度不小于20米,方便扑救初起火灾。
4.增设手提式灭火器。老城区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在居民聚居区内设置若干个灭火器集中配置点:民用住宅如果是单元式住宅,按每个单元每隔一层楼配备2具4公斤的ABC 干粉灭火器,如果是通廊式住宅,按通廊长度每隔二十米配备2具4公斤的ABC 干粉灭火器;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特别是小餐馆和小商家必须自备灭火器:小于五十平方米的铺面,按每间铺面配备2具灭火器的标准,大于五十平方米的铺面按每五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备一具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且每个点配备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
5.改造电气线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1)完成公用电力线路及配电设备的改造及新建、居民用户电力线路改造和“私拉乱接、三线搭挂”等乱象的治理;(2)督促各商家和住户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通道。严禁堆放可燃物及其它杂物,严禁在安全通道上使用明火做饭;(3)在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建筑内使用明火,厨房内灶台必须用不燃材料砌成,严禁将炉具直接放在可燃物上进行使用;(4)各商铺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必须穿套阻燃管保护,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能在电气线路下堆放大量货物。
6.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西屏街道要结合街道、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建立志愿消防队伍,配置相关消防器材装备,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并控制火情,提高防控能力。各村社区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托治安巡防、物业管理、单位保安、社区居民等,成立各种志愿消防巡查队伍,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及早发现火情并及时报警。
7.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1)西屏街道应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制度,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时,进一步细化街道、村社区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其定期对管辖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2)各商场、店铺法人代表作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管理人员要督促其落实单位内部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纳入检查记录内容;(3)县消防大队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统一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各社区的消防管理人员和社区民警在辖区范围内对有关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住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4)消防宣传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可以采取组织人员上消防知识课、参观消防站、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必须有记录存档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在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在各部门初验通过的基础上,由西屏街道负责整理相关资料,提请县政府统一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县政府将组织各部门对县城老城区消防安全问题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通报验收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和西屏街道要深化对加强老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密切配合,措施到位。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供电局、县文广新局、县消防大队要牵头负责,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靠前,密切配合,予以指导支持,共同推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县消防大队要对整治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西屏街道要做好整治的宣传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各部门和西屏街道要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宣传发动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凡是在上级工作检查中发现未及时开展工作的或因工作不力导致验收不通过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统筹兼顾,全面发展。为了确保2016年11月底前通过验收,西屏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打牢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提升社区抗御火灾能力。
附件:松阳县县城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阶段任务分工表
附件
松阳县县城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阶段任务分工表
总体要求 | 时间 任务 | 整治措施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2014年以南直街周边为整治重点,2015年人民大街周边,2016年北直街周边及其他区域,通过三年时间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县城老城区总体布局、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各单位应在总体方案通过以后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整治期限,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 2014年 | 针对老城区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设施建设制定总体方案,完成整个老城区的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布点设计 | 建设局 | ||
完成南直街一段的供水管网改造和室外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的安装工作,解决该区块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 | |||||
制定老城区消火栓维护保养方案,加强对已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 |||||
调查摸底,掌握老城区内的影响消防车通道和人员安全疏散的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问题的底数并统计上报,制定专门的整治计划 | |||||
集中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和人员安全疏散的障碍物和构筑物,并针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违章堆物、私拉晾衣线等行为派人开展定期巡查 | |||||
调查摸底,完成老旧线路、设备火灾隐患点资料收集,制定治理方案,编制老城区总体供电规划方案,完成火灾隐患治理电力改造项目设计 | 供电局 | ||||
完成南直街一段的老旧公用电力线路、设备改造,完成变压器新布点建设及负荷分流,完成居民建筑物内线改造及漏电保护器安装,完成“私拉乱接、三线搭挂”治理 | |||||
调查摸底,掌握老城区存在的交通问题并制定总体的道路整治计划 | 公安局 | ||||
整治消防车通道,在重点路段增加车辆禁停标志和提示标语,确定责任领导和民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 | |||||
完成老城区公用灭火器布点和宣传栏布点的总体设计 | 西屏街道 | ||||
制定有针对性的居民防火公约并张贴到位,进一步规范居民和商铺的用火用电管理 | |||||
完成南直街一段的公共灭火器布点和宣传栏布点工作 | |||||
完成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建立覆盖老城区的志愿消防队伍,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健全村、社区的网格化管理 | 2014-8-30 | ||||
制定演练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老城区火灾特点的消防灭火演练 | 消防大队 | ||||
制定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
2015年 | 完成人民大街一段的供水管网改造和室外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的安装工作 | 建设局 | |||
完成人民大街一段的电气线路改造工作 | 供电局 | ||||
实现老城区城管和交警对老城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 公安局 建设局 | ||||
完成人民大街一段的公共灭火器布点和宣传栏布点工作 | 西屏街道 | ||||
实现老城区志愿消防队伍和基础消防组织的实体化运作 | |||||
2016年 | 完成全部老城区的供水管网改造和室外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的安装工作,并通过总体验收 | 建设局 | |||
完成全部老城区的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并通过总体验收 | 供电局 | ||||
完成老城区消防车通道的整治工作并通过总体验收 | 建设局 公安局 | ||||
完成全部老城区的公共灭火器布点和宣传栏布点工作并通过整体验收 | 西屏街道 | ||||
制定完善具有防灭火和消防宣传职能的基层消防组织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