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不锈钢拉管行业酸雾整治提升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不锈钢拉管行业酸雾整治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不锈钢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切实解决不锈钢行业酸雾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县不锈钢行业实际,制定本整治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达到减排提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目的,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田园松阳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松阳县范围内所有不锈钢拉管企业(见附件2)。
(二)整治目标:结合《松阳县工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到2015年底,完成全县范围内的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设施建设工作,有效解决酸雾污染问题,明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1.不锈钢管酸洗池必须配套建设有效的酸雾收集处理设施,经收集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2007)的相关要求。
2.建设单位在建设酸雾收集处理设施同时,必须建设配套的自动配酸、计量导入系统,减少配酸过程酸雾的无组织排放。
3.酸雾收集处理设施工程的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4.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所在地主管单位初审后报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5.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须报所在地主管单位初审,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三同时”验收意见的要求,再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施工管理要求
1.县环境监察机构对酸雾收集处理设施工程各施工阶段进行现场检查。
2.酸雾治理设施在试生产期间企业应委托经环保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并编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
(三)其他工作要求
1.经收集系统中和处理后的废水纳入园区生产废水管网,进入不锈钢废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2.产生的废渣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作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
1.对我县境内不锈钢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投资、年产量、酸洗母液池数量、酸液年使用量、酸雾产生环节等)进行调研。
2.对省内外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成效较好的企业进行调研。
3.邀请相关酸雾治理公司到我县不锈钢企业实地勘察,制定治理方案,环保部门组织对方案进行比选。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4年3月-2015年12月
根据企业的规模、污染防治建设使用等情况,制定分类整治提升要求:
1.整治提升。对规模较大,污染设施建设较好的企业按照整治提升要求进行整改,规范酸雾治理;
2.转型升级。对有产业转型意向和部分规模较小、不具备独立建设酸雾治理设施条件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引进新技术、新产品,拓展产业链,寻求产品替代,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淘汰关停。至2015年12月尚未完成酸雾治理设施建设的不锈钢企业,一律淘汰关停。
五、有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为加强对我县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环保部门牵头负责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企业的工作进展实施实时监管。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到位。
(二)强化执法监管。将我县不锈钢行业的酸雾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纳入我县环保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企业的酸雾治理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规范运行酸雾治理设施的依法予以严惩。截至2015年12月底前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一律淘汰关停。
(三)实施环保资金补助。本次整治工作由企业自筹投入建设为主,县财政予以企业一定比例的环保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以提高不锈钢企业建设酸雾治理设施的积极性。其中,在2014年6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财政补助30%;在2014年12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财政补助20%。
附件:1.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工作进度表
2.不锈钢行业整治企业名录
附件1
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工作进度表
序号 | 项目阶段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完成时间 |
1 | 调研准备阶段 | 1.调查县域内不锈钢拉管企业基本情况;2.调研省内外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成效较好的企业;3.邀请相关治理公司到我县勘察,制定治理方案。 | 2013.12-2014.1 | |
2 | 项目实施阶段 | 试点建设:完成松阳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和浙江永安管业制造有限公司的酸雾治理设施建设 | 100 | 2014.1-2014.5 |
全面实施:按分类整治提升要求,基本完成酸雾治理设施建设 | 2000 | 2014.5-2014.12 | ||
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实施淘汰关停 | 2015.12 |
附件2
不锈钢行业整治企业名录
<TABLE style="BORDER-COLLAPSE: collapse; MARGIN-LEFT: 4.65pt;" FCK__ShowTableBorders2"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松阳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 |
2 | 浙江永安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
3 | 浙江博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4 | 浙江华旭不锈钢有限公司 |
5 | 浙江隆兴不锈钢有限公司 |
6 | 浙江盛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7 | 浙江天意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8 | 浙江以诚不锈钢有限公司 |
9 | 华东特钢有限公司 |
10 | 丽水新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11 | 丽水新鹏业特钢有限公司 |
12 | 松阳泰朗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 |
13 | 浙江鼎尚不锈钢有限公司 |
14 | 浙江宝源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15 | 浙江丰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16 | 浙江冠宇管业有限公司 |
17 | 浙江国邦钢业有限公司 |
18 | 浙江豪康钢业有限公司 |
19 | 浙江恒源钢业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宏康不锈钢有限公司 |
21 | 浙江宏盛特钢有限公司 |
22 | 浙江华昌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23 | 浙江华鸣不锈钢有限公司 |
24 | 浙江华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建国钛业有限公司 |
26 | 浙江金凌管业有限公司 |
27 | 浙江金信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28 | 浙江巨龙钢业有限公司 |
29 | 浙江骏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30 | 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31 | 浙江鹏业不锈钢有限公司 |
32 | 浙江强力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33 | 浙江群星钢业有限公司 |
34 | 浙江瑞鑫达实业有限公司 |
35 | 浙江盛洋不锈钢有限公司 |
36 | 浙江泰利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37 | 浙江新瑞特钢有限公司 |
38 | 浙江亿脉不锈钢有限公司 |
39 | 浙江益大特钢有限公司 |
40 | 浙江益宏不锈钢有限公司 |
41 | 浙江银来钢管有限公司 |
42 | 浙江永宏不锈钢有限公司 |
43 | 浙江永业钢管有限公司 |
44 | 浙江中昌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
45 | 浙江中龙不锈钢有限公司 |
46 | 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