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4-06646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06-05 15:24:30

文号:松政办发〔2014〕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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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2014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2014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卫生强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12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4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街道)卫生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实现基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县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有:古市镇、象溪镇、大东坝镇、新兴镇、赤寿乡和枫坪乡,以上6个乡镇为创建单位,争取2014年创建成功。

三、申报和考核标准

申报乡镇(街道)必须已获得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称号;所在地卫生院获得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200强卫生院称号;辖区内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事件。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保障、机构建设以及卫生工作发展水平等,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凡申报考核的乡镇(街道),应申报指标自评合格,且对照评分指标自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四、申报与管理

申报乡镇(街道)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申报,由县政府组织初评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委托市创建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卫生强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合格者,继续保留称号;对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称号等处理。被取消称号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7月31日前)

各创建单位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调查摸底、资料整理、自查自评、完善提高等工作。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于7月底前向县政府提出创建申报。

(二)初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政府委托县创建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各创建单位对初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经初评合格后于8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三)迎接验收阶段(9月-11月)

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全面提升乡镇卫生工作水平,迎接上级验收。

六、创建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创建省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指导工作(详见《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3〕189号〉)。县财政局落实好卫生强乡镇创建经费,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局、县农办、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创建卫生强县责任单位做好创建相关工作的指导和落实,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做好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组织发动。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推进省卫生强县(市、区)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的有效载体。各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示范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严格创建标准,注重创建过程,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丽水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

丽水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细则(试行)(申报指标) 

 

序号

考核项目

1

重大公共卫生

事件防控

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事件。

查阅市、县卫生及相关部门有关资料。凡有一年发生前述公共卫生事件之一的,本项为不合格。

2

卫生乡镇(街道)

创建

获得市(含市级)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称号工作。

查阅各级爱卫会命名文件。

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获得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200强卫生院称号。

 

 

 

 

 

丽水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细则(试行)(评分指标)

 

项目

分值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25

1.乡镇(街道)政府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领导机构,有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有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各行政村有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4分)

查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文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2.编制本区域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3分)

查阅相关资料,有区域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得3分,否则不得分。

3.落实乡村医生养老、医疗保障政策措施。(6分)

查阅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有政策措施,并由政府负责付诸实施(6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有政策措施的,得3分;由政府负责付诸实施的,得3分。

5.由政府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需业务用房。(6分)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用房落实到位得6分,否则不得分。

25

1.卫生监督分所办公条件满足工作需要,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3分)

查阅有关文件,按规划须设置卫生监督分所的乡镇,由政府提供卫生监督分所办公用房和必备设施,并按辖区常住人口1/10000的标准配备助理卫生监督员。按规划不设卫生监督分所的乡镇,须按辖区人口1/10000的标准配备助理卫生监督员。达到要求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5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全覆盖。(3分)

查阅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政府举办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城市服务人口1万人设置,村卫生室按农村1000人设一个或以出行20分钟到达医疗点的要求设置。覆盖率达100%3分,否则不得分。

3.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6分)

查阅相关资料,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健全、措施到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50%的行政村得3分,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人口≥80%的常住人口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4.预防保健机构建设达到省定标准。(3分)

查阅有关资料,预防保健机构(包括免疫接种门诊、妇女儿童保健门诊)办公条件、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达到省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得3分,否则不得分。

5.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和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分)

制定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得2分;能及时迅速有效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2分。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健全,保洁人员、任务、经费落实。(6分)

行政村(社区)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洁人员、任务、经费落实的,得3分;卫生基础设施完好,村内主要道路有果壳箱的,得3分。

50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人均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达到省定标准。(12分)

查阅相关资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人均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达到省定标准的,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60岁以上参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率≥80%。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4分)

查阅相关资料,60岁以上参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率≥80%得2分;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非法行医等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8分)

查阅有关资料:各类传染病报告规范,漏报率﹤1%2分,否则酌情扣分。建立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建立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掌握辖区内职业危害企业和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基本情况,辖区内职业危害作业工人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85%2分,否则酌情扣分。建立健全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50

4.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90%。(4分)

查阅相关部门的考核结果并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达到要求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5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检查3个行政村,达到要求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4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检查3个行政村,达到要求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7.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5%。(4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检查3个行政村,入户调查30位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5%4分,85%﹥知晓率≥80%2分,知晓率﹤80%不得分。

8.乡镇(街道)政府举办的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4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4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检查,开展4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得4分,每少1项扣1分。

9.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规范处置医疗废物。(5分)

有制度,处置规范得5分,否则不得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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