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于2007年被浙江省爱卫会正式命名为“浙江省卫生县城”,并于2011年通过省爱卫会第一周期复查。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县城形象,提升县城品位,增强县城综合竞争力,现就建立健全省级卫生县城管理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松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巩固深化创卫成果为载体,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推力,以培育田园城市,打造最美县城为主线,建立健全省卫长效管理机制,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影响县城区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浙江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协调合作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县城管理新格局,推进县城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会每四年一次的创卫工作复审,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奠定基础。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健全市容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1.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强化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建立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街道清扫保洁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线路、频率和标准,全方位、全覆盖、不留“盲点、死角”地做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道路冲洗工作;搞好街道的绿化工作,及时对街巷内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与养护,做到无病虫害、无死株、无枯树(枝)、无杂草丛生;搞好城区公厕的卫生管理,健全公厕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公厕内无蛛网、无恶臭味,小便池内无蝇蛆、无尿碱,地面、墙壁、便池及厕所周边干净卫生,杜绝“脏、乱、差”反弹。(责任单位:建设局)
2.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综合管理,严格落实城管巡查责任制,夯实城管执法人员包片包段责任,设岗定责;制定县城“牛皮癣”管理办法,依法严厉打击县城“牛皮癣”制造者,消除非法张贴、喷涂、书写广告和散发印刷品广告现象;加强监督检查,保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搭乱建,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停车的管理;做好洗车店、修车店、卖车店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防止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现象反弹,确保县城区环境井然有序。(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
3.加强建筑、拆迁工地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停建、拆迁工地的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卫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或业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水和噪声污染,确保工地环境卫生整洁、围挡规范,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工地厕所为水冲式,无蝇蛆、无异味,落实除“四害”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西屏街道)
4.加强背街小巷卫生管理。结合实际,落实保洁人员,建立保洁工作规范及日常保洁责任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根据蚊蝇生活习惯及季节,定期喷药消杀;切实加强对城区内背街小巷的监管,依法对影响市容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等现象进行治理,确保道路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卫生局、西屏街道)
5.加强城区各类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县城区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督导市场开办单位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供排水设施完善,进一步搞好日常卫生保洁,落实除“四害”各项措施;对城区农贸市场要重点加强水产、生肉、禽蛋、熟食摊点以及其他食品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市场内公厕为水冲式,公厕内整洁卫生,无蛛网、无乱贴乱画、无异味,便池内无蝇蛆;市场内的摊位要划行归市,禁止店外经营、摊外经营、乱放物品、乱倒垃圾、乱停车辆;认真搞好市场内的规划,确保有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实行隔离宰杀,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建设局、公安局)
6.加强城区河道卫生管理。加强河道卫生管理,确保城区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白色垃圾及杂物。(责任单位:水利局)
7.加强社会秩序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维护好县城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城区流浪乞讨和疯癫人员劝返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规,在主次干道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牌,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客运汽车运营管理,健全城市道路交通日常管理制度,杜绝沿街乱停拉客;加强客运车站、公共汽车候车站台环境卫生管理,搞好公交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行驶管理,禁止车辆在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确保道路畅通;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冲闯红灯,做到车辆行停有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建设局)
8.加强媒体宣传与教育。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促进市民树立公德意识和卫生意识,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设立健康教育工作专题(专栏),每周至少刊播1次卫生防病健康教育知识。(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广出版局、《新松阳》采编中心、广播电视台、卫生局)
(二)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油烟扰民,确保排放达标和空气质量达标。加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噪声监控、处罚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城区范围内洗浴业、餐饮业和园区工业企业等烟尘达到省级排放标准;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严把餐饮业及公共场所的准入关,依据相关规定对未取得合法证照的餐饮及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处理;加大对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工业园区责任制环境保护,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落实好园区企业的“门前三包”工作,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环保教育;规划建设好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责任单位:环保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局、集聚区管委会)
(三)建立健全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五小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证照齐全有效,“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要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要继续完善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防尘、通风、防潮、防鼠、防蝇等设施,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做到机关、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落实、符合规范;要加强自来水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确保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要搞好牲畜定点屠宰和上市农副产品的检疫工作,确保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上市的农副产品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规范标准;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报告体系及管理制度,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对文化娱乐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音扰民现象进行整治,确保文化市场的健康和繁荣。(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卫生局、农业局、文广出版局、环保局)
(四)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长效管理机制
要根据病媒生物活动规律和预防控制需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方针,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四害”孳生地;加强消杀工作监管,定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确保消杀效果。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经费,确保定期集中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责任单位:卫生局(爱卫办)、财政局、西屏街道)
(五)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并确保开课率达100%;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健康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增强学生的文明卫生意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责任单位:卫生局、教育局、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县城各单位)
(六)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管理,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确保流动人口儿童健康;进一步加强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免疫管理,确保儿童建卡率、建证率、计划免疫单苗、“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全县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责任单位:卫生局、环保局)
(七)建立健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提高管理标准,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卫生设施,加强道路修补与养护,完善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和供排水管网建设;建立城中村卫生管理责任制,要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基础上,加大对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在居(村)民中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做到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违规饲养犬鸟、散放养家禽等现象;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出现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店外经营、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建设局、农办、集聚区管委会、西屏、水南、望松街道)
(八)建立健全社区和单位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一把扫帚扫到底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要街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由环卫处负责;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社区负责督促。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做到组织制度健全,制度上墙;室内整洁卫生,无蛛网、无痰迹、无乱扔纸屑、烟头;室外庭院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全日保洁;单位厕所为水冲式,无旱厕;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两个月更换1次,底稿及时存档,并要以人员聚集地段作为宣传重点,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自觉增强与省级卫生县城相适应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四害”密度达到标准要求;单位食堂卫生符合标准要求,“两证”齐全、消毒到位、“三防”设施齐全、应用良好、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垃圾篓(桶)加盖,卫生工作档案齐全;“门前三包”和定期大扫除制度落实到位,坚持开展卫生评比活动,抓好卫生管理,确保群众居住环境优美、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建设局、西屏街道、县城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巩固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和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领导、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健全单位爱卫会组织,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包括控烟、除“四害”、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等),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县爱卫会负责综合协调省级卫生县城的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检查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县城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对照《浙江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工作网络,全面抓好省级卫生县城的管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县城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大力营造讲卫生爱卫生,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氛围;设立县城卫生曝光台,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解决。各单位要畅通人民群众对县城卫生问题的反映举报渠道,并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派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开展创建评比,推动协调发展
要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为契机,继续抓好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的创建工作,要深入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小区(院落)、卫生家庭等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卫生保健水平,促进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协调发展。
(四)健全奖惩机制,强化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卫生创建与巩固工作的开展。县爱卫办要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对城区各单位创卫长效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工作评价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在创卫长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影响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过关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