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安监〔2014〕17)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046335_5/2014-06262     发布机构: 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5-23 09:26:3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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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4〕26号)要求,现将《松阳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丽水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安监管综〔2014〕26号)精神,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下简称创标工作),不断强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达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实施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本方案所指小微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安全达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创标工作,到2014年底前小型企业50%达标,微型企业企业30%达标;到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使小微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轻重伤以下事故明显下降,一般事故零增长,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四、工作步骤

(一)统计摸底。各乡镇(街道)要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达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行业、规模和基本条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创标计划。于5月15日前报送本辖区小微企业名单和拟开展创标的小微企业名单,暂时无法开展创标工作的需提交情况说明,经属地政府审查同意后,一并报送县安监局综合矿山科。

(二)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规模、数量、种类等基本情况,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于5月15日前上报县安监局综合矿山科。

(三)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创标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活动,重点解决对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明晰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提高小微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组织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自评结果达到相应要求的(小型企业75分,微型企业60分),通过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评审申请,由县安监局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组织评审。县安监局对通过评审报告的企业予以公告,并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和牌匾。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进入,系统操作方法见登录页面。

(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sps/loginaction!initPage.action)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小微企业创标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企业自身及其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基固本工程,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贯培训,重点发挥先进企业示范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贯彻,通过座谈会、宣贯会等形式,借助专家力量,对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创标流程、评定标准、体系运行等培训,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在创标工作中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各乡镇(街道)要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创标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根据企业达标水平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于未开展创标工作的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已达标企业的,要重点督促企业切实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运行,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持续改进,使标准化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安全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善。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4〕26号)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

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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