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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度各依法行政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落实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政府对全县49个依法行政单位2013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公安局等8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高俊等10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8个)
公安局、财政(地税)局、原工商局、人口计生局、国税局、卫生局、古市镇政府、大东坝镇政府
二、先进个人(10个)
高 俊(风景旅游局) 杨志伟(经济商务局)
汪炜霞(人防办) 陈建明(质监局)
李明珠(人力社保局) 潘樟桂(建设局)
朱新权(文广出版局) 黄东峰(农业局)
周志勇(西屏街道) 符康欣(裕溪乡)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为全面建设法治松阳、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