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4-06627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04-21 10:56:04

文号:松政办发〔2014〕0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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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以及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全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支持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完整地提供审计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和情况,同时要求按照县审计局的要求组织内部审计力量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对下属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县审计局要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实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审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4年松阳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

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为整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统筹我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府等有关精神,通过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检查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等有关政策的情况。通过审计监督,揭露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单位的公务支出行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倡导在公务活动中树立节俭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打造清廉政府形象。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全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等人民团体和组织。对上述单位所属的工会、学会、协会等社团,及所举办或管理的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等单位和组织作为延伸抽查对象。具体审计对象安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审计局负责统筹落实。

本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时间范围以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后的2013年度为起点,2014年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3年度,重大事项可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主要涉及七大方面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本次对各单位2013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主要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的审计。对其他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和轮审计划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进行。

(一)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总体情况。

通过审计摸清各部门、各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规模,包括三种口径数据:一是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数据。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数据。三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含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的全预算口径数据。

一是将2013年支出决算数与2012年决算数进行同口径比较,分析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单位2013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变化情况,重点是“三公经费”的总体下降情况。

二是通过2013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分析比较,重点分析“三公经费”的总体变化情况。

三是重点揭露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存在的超预算支出、预算调整和追加未经审批、改变资金用途、隐瞒转嫁摊派费用、虚列费用、突击花钱等各种管理上的问题,评价各单位是否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制度。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一是审计2013年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情况。从因公出国(境)人次数、团组数、经费支出数与2012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因公出国(境)变化情况。将2013年因公出国(境)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分析支出变化情况。二是审计当年有无未经审批的因公出国(境)情况。重点审计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出国(境)经费,转嫁出国(境)经费等违规行为。可通过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数据比对,倒查各单位的出国(境)人数、经费来源,揭露当前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一是审计各单位2013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情况。将2013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数与2012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变化情况。将2013年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变化情况。二是重点审计各单位2013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中有无未执行政府采购,有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超标购车、豪华装修、未在定点单位维修,违规购买加油卡等各种违规行为三是选取部分公车维修定点企业进行实地审计。重点检查维修企业有无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时的各项承诺,有无擅自提高材料单价、工时费等违规行为。审计各单位有无通过定点维修企业违规挂账、豪华装饰或借维修之名套取资金、收受纪念品等问题。四是审计有无开展公车清理和公车改革。重点关注超标、超编配置、违规占用的车辆,有无按规定进行处置。

3.公务接待费。一是审计2013年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将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与2012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将2013年公务接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变化情况。二是公务接待支出审计中,要重点关注有无存在超标准接待,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赠送土特产等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列支非本单位支出、在下属单位开支接待费,在接待中安排旅游考察,虚列支出等违规问题。

(三)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一是审计2013年各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情况。将2013年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数与2012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会议费、培训费的变化情况。将2013年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变化情况。二是审计会议培训费支出中是否按预算管理,控制规模,重点审计有无转嫁、摊派会议费、培训费,有无存在未在定点采购场所开会和培训等问题。三是选取部分会议培训定点单位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是否按规定执行会议、培训标准,有无通过会议费、培训费列支非会议培训的招待费等其他费用问题。有无借会议和培训套取资金、发放福利、组织旅游考察等违规问题。

(四)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一是对预算安排的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揭露专项不专,通过专项经费变相列支三公经费,规避预算监督等经费使用管理问题。二是审计中重点关注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无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款消费,揭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套取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和铺张浪费等违规行为。

(五)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及办公用房情况。

一是审计各单位2013年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情况。将2013年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数与2012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的变化情况。将2013年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变化情况。二是审计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5年内禁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检查有无在中央八项规定后,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豪华装修等问题。

(六)审计规范津补贴情况。

一是重点审计各单位有无违反规范津补贴的规定,有无通过虚假支出、套取资金,擅自设立项目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或超标准、超范围滥发钱物等问题。二是重点延伸审计下属单位,揭露各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摊派、转移资金等方式,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福利问题。

(七)公务支出中的铺张浪费等其他违规支出情况。

一是重点审计铺张浪费行为。审计各单位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是否存在与中央厉行节约精神相违背的问题,主要是有无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未经批准的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以财政资金高价聘请演艺明星、合办专刊搞形象广告宣传等铺张浪费行为。二是重点审计遵章守规、厉行节约情况。审计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单位是否严格贯彻执行中纪委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的《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有无存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是否存在转嫁摊派费各种公务支出用,请客送礼等违规支出。

四、审计领导和组织分工

(一)领导机构。

全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在县长的领导下进行,县审计局设立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审计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县审计局局长担任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组组长。

(二)组织工作原则。

本次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要求,全省同步开展的一项重要审计工作。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组织自查、统一现场实施、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公告的“六统一”原则,由县审计局、各部门内部审计和委托的社会审计共同分工实施。

(三)自查任务分工。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自查范围为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自查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布置,各单位负责配合。有内审机构的单位由内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组织,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填报。没有内审机构的单位,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并承担填报工作。

(四)审计任务分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要求,本次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由县审计局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负责对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审计,县审计局按要求和需要对部分下属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每一单位延伸二至三家,重点是宾馆、饭店、招待所,后勤服务中心,学会、协会);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对下属或所主管二、三级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同时要按《意见》要求加强对未纳入预算管理下属单位(含未纳入国资委管理的下属企业)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日常监管;教育系统所主管学校、卫生系统所主管的卫生院和国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国有企业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组织工作,分别由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按省委、省政府《意见》的要求,参照本工作方案组织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告报送县审计局。

县审计局在组织各部门对所有纳入预算管理审计对象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全面自查后,要组织国家审计、部门内部审计(或由部门委托社会审计)的力量进行实地抽审。对一级预算单位(本级)和下属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的实地抽审面不少于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同时,县审计局也要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进行必要的重点延伸,以确保三年对所有单位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全覆盖。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重点单位由县监察、审计、财政统一组织进行检查。

1.国家审计的组织分工。

县审计局负责一级预算单位(本级)审计对象的“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县审计局要在组织所有审计对象自查的基础上,根据自查和分析掌握的疑点,统筹本单位所有力量,按本方案的时间要求集中对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内容(重点是“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进行实地抽查审计。同时要做好与年度审计计划项目中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的结合。县审计局负责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业务指导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工作方案的制订、业务培训和相关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县本级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的组织和县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审计实施和对部分下属单位的延伸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审计情况的分析汇总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的组织领导工作。一是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二是项目组织实施中要科学统筹、提高效率,加强与各部门内审和委托社会审计的协调与衔接,既要注意防止重复审计,又要防止漏审。三是组织本单位全部力量开展对一级预算单位(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实地审计和对部分下属单位延伸审计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开展对各部门下属单位或所主管单位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自查和审计工作。五是负责自查数据和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委托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和核查数据的汇总工作。

2.内部审计的组织安排。

有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的各部门应与县审计部门做好衔接,按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对所主管或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各部门要按国家审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汇总所主管或下属单位上述事项的自查和审计情况及相关表格,并将报告和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审计部门进行汇总。

3.委托社会审计的组织安排。

自身无内部审计力量的各部门应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所主管或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各部门委托实施审计时,应将有关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内容列入委托审计的目的,并将本工作方案内容告知社会审计机构。各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必须按国家审计部门制订的工作方案要求对“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并按时出具上述事项的审计报告、填报相关表格。各部门要按国家审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汇总所主管或下属单位上述事项的自查和审计情况及相关表格,并将报告和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审计部门进行汇总。

五、审计的时间要求

(一)审计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审计准备阶段: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2月15日。

第二阶段为审计自查阶段:2014年2月15日至2月底。

第三阶段为审计实施阶段:2014年2月25日至4月25日为项目实施阶段。

第四阶段为审计报告阶段: 2014年5月20日前各地完成审计汇总报告。

(二)报送时间要求。

各部门在2014年2月底前负责完成对本单位和所有下属单位的自查工作,并上报相关自查表格报县审计局。2014年4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下属单位审计情况的报告及审计核实表格等审计结果报送县审计局。

县审计局必须在2014年3月10日前将调查表和各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总表报省审计厅。5月20日前报送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汇总审计报告和审计核实汇总分析表等审计结果给省审计厅。

六、审计工作要求

(一)确保审计质量。

各单位必须从政治高度重视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地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任务。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内部审计和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安排工作,突出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内部监督工作,确保同步开展审计工作。

(二)加强联系与沟通。

本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是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的时间相对集中,因此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审计部门与各预算单位的沟通,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审计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问题。

(三)加强分析和宣传工作,提升审计成果。

审计部门要严格按方案要求内容,充分利用计算审计和数据分析手段开展审计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取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抓住顶风作案、奢靡浪费的典型案例;要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新动向,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与建议。要善于发现、总结、宣传当地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扩大审计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影响,有效提升同步项目成果。

(四)抓好整改工作。

对本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巩固审计成果。同时,要从建章立制、抓好落实,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等入手,防止屡审屡犯,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长效机制。

(五)清廉从审,严格保密。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等各项廉政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审计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审计准则》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各地要加强审计组的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形象。同时,由于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在当前环境下较为敏感,工作中注意做好审计资料和数据的保密工作。对本次调查发现的有关事项,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用途,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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