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创建卫生强县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4-06040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4-03-20 14:59:3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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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卫〔2014〕40号

松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创建卫生强县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镇乡(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有序推进卫生强县创建工作,确保2016年创成省卫生强县,根据《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创强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根据县政府卫生强县创建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卫生强县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巩固提高原有各项卫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2014年着重做好以下创建工作。

(一)巩固创强四项基本要求

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防止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重大血液安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建立卫生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四项申报指标(基本要求)是创建卫生强县的前置条件,创建过程中只要一项达不到要求,将取消创建资格,前功尽弃,各责任单位和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严防死守,确保申报指标达到创建要求。

(二)加强卫生规划和管理

完善县域卫生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城乡社区卫生发展服务规划;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实现零增长;10月底前完成公共卫生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调整;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将卫生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绩效考核,人才建设和硬件投入,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率。

(三)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人事制度、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阳光用药,建立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机制。两家县级公立医院依托与省中医院的全面合作办医关系,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职能,加强医院综合管理,在学科建设、新技术运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2014年县级医院达到年门诊量、年出院人次、年手术人次同比增长20%以上,开展三类以上手术比例≥35%,四类以上手术比例≥12%,县域内病人住院就诊率提高5%,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实现零增长,药占比进一步下降,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销售额的比例达50%以上。

(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乡镇卫生院分类、差异化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增长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深化县乡对口支援,提高基层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创建,2014年按计划完成7个巡回医疗点的规范提升,进一步健全“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通过多项举措的实施,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基层就诊比例。

(五)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完善落实卫生应急办的机构设置;努力建设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伍,组建调整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等卫生应急专家库,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5月份前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和相对应的操作手册;8月份申报开展省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

(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按照《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要求添置有关设备和试剂,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装备达到A类标准的90%和B类标准的80%,检验检测能力达到A类标准的90%和B类标准的80%的要求,实验室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计量认证,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教和监测,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加强慢病管理;加强严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的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常住人口接种率≥95%,流动人口≥85%。西屏街道中心卫生院和裕溪乡卫生院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率达100%。

(七)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县卫生监督所的人员编制和设备,配备监督执法装备。按照《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标准》要求购置设备和试剂,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监测项目数按装备要求达到100%,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90%。

(八)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措施,努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听力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通过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高危妊娠管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等各种措施,控制孕产妇死亡和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水南、望松、新兴、樟溪、叶村、枫坪6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市级妇幼保健规范门诊创建,妇幼保健系统管理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90%。

(九)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提高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上半年制定出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年内安民、斋坦、新兴、赤寿卫生院开设中医科和中药房;通过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调配、县级医院派驻、招聘中医人才等途径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结合县级名医评选活动开展县级名中医评选;加大中医事业投入占比。

(十)加强院前急救工作

加快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急救人才培养,建立120急救指挥中心,中心配置达到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按照《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配备技术人员、装备急救设备,急救站开始运行。

(十一)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网络,深入开展以卫生改厕、饮用水安全工程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广普及农村三格式无害卫生厕所,指导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

(十二)加强卫生科教工作

依托省中医院学科力量,建立和完善卫生科技创新、卫生科教管理和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做好前期准备,8月份申报创建县、乡、村(区、街道、社区)三级农村/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相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联合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承担农村和社区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广应用卫生适宜技术≥5项;积极做好县级医学龙头学科申报的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申报创建成功。

(十三)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

建成覆盖全县乡镇卫生院的区域HIS系统,初步建立全县卫生信息平台;加强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实现常住人口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两家县级医院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框架与数据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软件和设备,建立健全标准化、结构化电子病历。

(十四)建立健全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和医疗风险金制度,降低医疗责任风险,发挥互助共济作用。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

(十五)指导卫生强乡镇创建

指导符合创建条件的古市镇、新兴镇、象溪镇、大东坝镇、赤寿乡和枫坪乡6个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努力达到卫生强乡镇创建率30%的要求,各创建单位于7月底前向县政府提出创建申报,8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二、工作要求

卫生局创强办加强对卫生创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同外系统责任创强单位的沟通协助,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创建任务。组织有关人员到其他县市学习借鉴创建经验,提升工作效率。定期组织督查和指导,召开工作例会,举办学习培训会、讨论汇报会,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创建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本职责内创强工作的领导,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努力确保本年度相关工作指标达到创强要求。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科室要根据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工作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针对前期准备工作中梳理出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改进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同时,对于现状已经达标的各项工作也不能松懈,要时刻监控指标变化,加以巩固提高。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学透吃透考核指标要求和条款释义,掌握工作现状和工作进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加强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努力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经验总结,不断发现和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松阳县卫生局2014年创建卫生强县重点指标一览表

松阳县卫生局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松阳县卫生局2014年创建卫生强县重点指标一览表

工 作 要 点

相应

指标

责任单位

1

巩固四项申报指标

4个基本要求

2

妇幼保健系统管理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90%;控制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

1.1/1.2/15.12

80

妇保所

3

加强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教和监测,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1.3

1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4

建立完善卫生应急机构,开展省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建立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建的卫生应急、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伍,组建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等卫生应急专家库。每年对应急机动队伍至少培训2次以上,应急演练1次以上。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卫生应急装备符合规定。

2.1/2.5

2.6/2.7

/2.8

40

创强办

应急办

医政科

疾控中心

县级医院

5

加强卫生科教工作,申报创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推广应用卫生适宜技术≥5项,建立县级医学龙头学科≥1项。

4.1/4.2

/4.3

35

医政科

县级医院

相关卫生院

6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级卫生信息平台的统一技术架构,建立县(市)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县级医院建立标准化、结构化电子病历。

5.1/5.3

30

医政科

人民医院

中医院

7

建立健全并开始运行120急救站(分中心)。

9.1/9.2

15

8

出台和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达到100%;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达到≥10%;在新农合补偿政策中,中药、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高于西药、西医诊疗项目20%以上;开展县级名中医评选活动。

4.6/10.7/11.2

13.1/15.2

65

中医科

规财科

公卫办

9

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将卫生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12.1/12.2

10

创强办

10

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卫生强乡镇(街道)比例≥30%

12.3

20

创强办、6家卫生院

11

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和医疗风险金制度,降低医疗责任风险,发挥互助共济作用。

14.6 /14.7

20

医政科

人民医院

中医院

12

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绩效考核,人才建设和硬件投入,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率≥90%,城乡居民社区门急诊就诊比例≥60%。

10.6/

15.16

30

公卫办、规财科做好数据监测统计

13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5%。

3.3

20

爱卫办

14

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60%。

5.2/15.10

20

公卫办

15

疾控中心仪器设备和监测能力达到《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A类标准的90%和B类标准的80%。

7.2

20

疾控中心

16

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符合卫生部印发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8.2

10

卫生监督所

17

完善县域卫生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城乡社区卫生发展服务规划。

10.1/11.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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