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4-06032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4-02-28 09:11:4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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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卫〔2014〕29号

松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镇乡(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松阳县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卫生局

                                2014年2月21日

   

 

松阳县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我县打造田园松阳、建设最美县城的一项重点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了确保高质量完成卫生系统在“创国卫”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松政发〔2013〕190号)精神,结合卫生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方案》以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考核标准》为依据,以卫生系统现有的设施、设备和工作现状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管建并重、务实推进,立足长远的工作方针,努力完成“创国卫”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环境更加优美、设施更加齐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到位的田园新松阳。

二、组织机构建设

为确保“创国卫”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松阳县卫生系统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雯涛

常务副组长:李樟标

副组长:潘伟新、叶富根

成  员:徐蔚芳、曾 波、吴晓琴、刘 挺、杨有忠、汪定明、许士田、赵永伟、项荣松、吴慧明、

        陈子发、李国伟、叶樟根、罗云峰、李振华、卓国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樟标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县委、政府的安排与要求,卫生部门承担的“创国卫”主要工作任务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置、系统内部单位卫生、镇辖村卫生(卫生室管理、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等多个方面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与工作要求如下:

(一)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分管领导:李樟标

牵头单位(科室):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指导下属各单位做好爱卫会组织建设,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任务到人。爱国卫生(创国卫)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有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二) 健康教育

分管领导:潘伟新

牵头单位(科室):公卫办、县疾控中心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任务与要求:有专业的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工作网络健全,有相适应的人员编制与工作经费。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置健康教育科或配置兼职工作人员,能承担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并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配合街道办事处、教育、文广新、安监、交通、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病媒生物防制

分管领导:李樟标

牵头单位(科室):爱卫办、县疾控中心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防鼠防蝇设施完善,每年定期开展消杀防制,医疗废弃物处置场地、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绿化带、排水沟、闲置空地、卫生死角等重点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药房(药库)、食堂、煎药室、手术室等重点部位有符合规定的“四防”设施。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等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指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分管领导:潘伟新

牵头单位(科室):公卫办

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

工作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事故。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规范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控制监督管理。县人民医院规范开展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传染病防治

分管领导:潘伟新

牵头单位(科室):公卫办、县疾控中心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各医疗单位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肠道、发热等专科门诊,县人民医院开设感染科,符合规范要求。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免疫接种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规范医院血库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障医疗用血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

(六)医疗机构设置、单位内部管理

分管领导:叶富根

牵头单位(科室):医政科、县卫生监督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任务与要求: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设置符合国家要求,功能齐全,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县城各医疗单位及个体行医、社会办医机构等的执业人员具有合法执业资格,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各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创建。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非法小广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总结,各项资料齐全。单位食堂环境卫生良好,证照齐全,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七)镇辖村卫生指导

分管领导:李樟标

牵头单位(科室):爱卫办、县疾控中心

责任单位: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工作任务与要求: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省级卫生村创建、卫生评比、农村改水改厕工作,3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卫生村。自来水普及率≥90%,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

四、创建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2010年4月至2014年3月)

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建立系统及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卫组织机构。开展创卫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卫舆论氛围。各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大投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第二阶段:完善阶段(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

巩固提高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二)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推进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达到无烟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的标准。

(三)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经营企业和宾馆、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符合卫生要求。

(四)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县城区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六)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传染病防治工作达到国卫标准要求。

(八)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

(九)指导完成3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卫生村。自来水普及率≥9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

(十)2012、2013、2014年创建工作资料齐全,整理规范,符合要求。

第三阶段:申报市省考核阶段(2015年3月-2016年3月)

继续巩固提高前两个阶段的创建成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检查,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对照标准,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和各种考核资料、图片的准备工作。通过全面检查,抓住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突破,巩固创建成果。接受市、省专家组的暗访、评估。

第四阶段:申报国家级考核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巩固提高前三个阶段的创建成果,全面整改提高,接受国家

专家组的暗访、评估,根据暗访、评估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力争2016年12月前通过国家爱卫会的综合审定。

五、工作要求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必须要完成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科室)和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要服从大局,全力配合,互相协作,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强化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我县建设田园松阳,打造最美县城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四城联创”工作中最重要、难度最大的一项创建项目。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县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创国卫工作作为一项关系系统全局的重要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全系统中形成领导重视、党员干部带头、人人参与创卫活动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建立“创国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认真研究,统筹谋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通过设置创卫宣传专栏,开设讲座培训,开展卫生评比,多形式、多渠道、深入持久地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创卫工作宣传教育,将宣传工作贯穿创建始终,努力营造“创国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创国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联系制度,做到定领导、定科室、定任务、定进度、定奖惩。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创卫工作目标,逐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分类造册,扎实推进,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单位上下形成层层有人管、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局面。局创卫办要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对于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动作迟缓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达到创卫要求。

(四)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按照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力推进创国卫工作。各牵头单位(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特别是对创建工作中单位职责交叉的工作,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沟通。爱卫办、疾控、监督等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和专业优势,加强与省市相关单位、专家的对接与沟通,做好创国卫工作的业务指导。要把整个创建工作看做一个整体,积极发扬协同作战的精神,工作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完善资料,建立档案。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建立创国卫工作专项档案,定期收集与创卫工作相关的过程性资料,规范整理、归档保存,特别要注意整理近三年(2012年以来)工作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记录与资料,做到资料内容全面、完整、清晰,能准确反映工作过程与成效,以备创卫督导评估与考核验收。

附件:

1.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标责任分解

2.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标责任分解

序号

指标要求(1为禁止性指标;2-3为绝对数指标;4-21为相对数指标)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1

县城区在病媒生物防制中,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2

县城区连续3年内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公卫办

卫生监督所

3

县城区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公卫办

疾控中心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4

县城区学校健康教育课开展率达10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5

县城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6

县城区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7

县城区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公卫办

疾控中心

各体检单位

8

县城区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公卫办

县城各医疗单位

9

县城区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0

县城区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1

县城区居民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7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2

县城区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3

医源性污水、废弃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医政科

县城各医疗单位

妇幼保健所

14

县城区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5

县城区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95%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6

县城区儿童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7

县城区医院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

公卫办

医政科

县城各医疗单位

18

县城区30%以上行政村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爱卫办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19

县城区自来水普及率≥90%

爱卫办

卫生监督所

疾控中心

20

县城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

爱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21

县城区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爱卫办

疾控中心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附件2                                 

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

项目

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落实标准要求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一、

1.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爱国卫生(创国卫)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做到组织健全,制度齐全,有规划、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评比、有检查,有过程性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齐全。

2.主要领导参与爱国卫生(创国卫)工作,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创国卫)工作,及时召开爱国卫生(创国卫)专题会议,会议记录、图片等过程性资料齐全。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   单位

2.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1.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积极参与创国卫活动。

2.充分发挥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不定时开展卫生创建、除四害、健康教育、卫生大清扫、检查评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过程性资料齐全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3.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

1.爱卫会办公室在编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有适应办公需要的办公用房,配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办公设备。

办公室

爱卫办

2.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创国卫)工作,配备有电脑、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

办公室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乡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1.设立县健康教育所,配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全县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办公室

疾控中心

2.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各单位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有工作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公卫办

疾控中心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康教育组织,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有工作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各科室工

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过程性资料齐全。

公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4.疾病防控制中心、街道中心卫生院有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承担县城及辖区内健康的业务导作用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5.各单位有相应的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规财科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6.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街道、社区、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有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工作人员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评价等基本技能。

公卫办

疾控中心

2.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开展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监测工作,感染率≤5%

公卫办

疾控中心

各体检单位

3.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1.各医疗单位要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形成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2.医护人员掌握相关健康教育理论知识,能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针对性的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

3.病房、门急诊、候诊区等区域有健康教育宣传窗,能为就诊者提供宣传材料和闭路电视等健康教育设施设备。

4.住院病人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公卫办

县城各医疗单位

4.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1.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开办居(农)民健康教育学校,有必要的宣传设备和设施,结合实际,举办卫生知识培训、讲座和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3.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普及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过程性资料齐全。

4.县城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康教育阵地,有卫生宣传栏(不少于3平方米),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各类资料保存完整。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1.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协助各单位普及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识。

公卫办

疾控中心

3.各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健康体检档案齐全,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办公室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4.各体检医院做好各受检单位干部职工和学生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保存完整。

医政科

县城各医疗单位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1.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平台的设置工作。

爱卫办

疾控中心

2.协助创卫办在主要街道、医院、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社区、单位、家庭三位一体加强健康教育,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爱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1.制定单位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规范,在大厅、病房、会议室、公厕、输液室、接种室、候诊室等公共场所,设置控烟标志,落实控烟措施。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2.各单位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禁控烟宣传,过程性资料齐全。

爱卫办

各医疗卫生单位

3. 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在媒体、网络等要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过程性资料齐全。

爱卫办

疾控中心

三、

医疗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1.按照家有关规配备医疗废弃物存、理设施,按要求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工作,流程规范,资料齐全。

医政科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2.医源性污水排放设施配置到位,相关工作流程和处理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定期开展抽样监测,资料齐全。

医政科

县城各医疗单位

四、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1.持以境治理主的合防制方,防制人经费,防制措施符合家有关标准和范要求。

2.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完善,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3.各项工作台帐齐全。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1.做到科学防治。

2.合理用,加强药物管理,不使用家禁用的物。

爱卫办

爱卫办

3.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1.监测网络健全,按规定进行检查监测,监测方法科学规范,监测措施到位。

2.监测工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可靠,记录详实,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3.监测工作过程性资料齐全。

爱卫办

疾控中心

4.除“四害”监测专项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

规财科

规财科

4.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1.通过种群调查,掌握本地鼠、蚊、蝇蟑的种类分布、季节消长、优势种群及我县虫媒或鼠传疾病发生的关系。

2.每年要有除“四害”密度专项总结,对密度变化进行分析。

3.做好综合防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标准。

爱卫办

爱卫办

疾控中心

五、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1. 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工作。

2.按规范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资料齐全。

公卫办

卫生监督所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1.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卫生管理工作。

2.集中供水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上墙),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公卫办

卫生监督所

3.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周围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施运转正常,并有饮水消毒设备。

2.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正常运转,每年定期清洗、消毒,管理规范,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

3.清洗、消毒及水质检验报告档案齐全,保存良好,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公卫办

卫生监督所

4.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1.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2.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资料齐全。

公卫办

卫生监督所

5.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建城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做好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控制监督管理,资料资料齐全。

2.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资料齐全,档案规范。

医政科

卫生监督所

人民医院

六、传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科室设置齐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开展,资料齐全,实验室达到规定要求。

3.重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控制按期规范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4.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预案、有应急演练、有培训,各类记录健全,从2012年起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公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1.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健全,按规范配备相应职能科室,人员、经费到位。

2.制定和落实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依法做好疫情告工作,法定染病无漏迟报

3.县人民医院按照规范要求开设感染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相关专科门诊,发热、门诊设置符合上级规定要求。

4.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有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资料齐全。

公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1.免疫规划工作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规范设置预防接种点,制度健全,流程合理,开展接种点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2.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

3.托幼机构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防接管理例》展入托、入学儿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按照《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告工作范》的要求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

公卫办

疾控中心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1.建立完善无偿献血制度,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

2.规范医院血库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障医疗用血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

3.采供血各类资料齐全。

公卫办医 政科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七、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1.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区卫生服家有关规置,面积达标,布局合理,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2.区卫生服构功能比较完善,能够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记录齐全。

3.各类制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正常开展,资料齐全。

医政科

公卫办

中医院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1.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过程性资料齐全。

2.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生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健全。

3.单位内部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每半年至少1次)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1.单位(科室)卫生做到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好,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无乱扔乱吐现象(无烟头、纸屑、瓜果皮壳、痰迹),路面无坑洼、破损、排水畅通、无污水、不溢流和暴露垃圾、有专人清扫保洁,并做到日产日清。

2.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牛皮癣。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1.各单位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符合规范,无乱倒乱扔现象。

2.公厕干净整洁,有专人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现象。

爱卫办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

八、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农民筹资工作。

公卫办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1.完成辖村的卫生室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村医务人员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能开展正常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各类资料齐全。

医政科

公卫办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3.3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指导、配合做好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

爱卫办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

4.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1.指导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村庄整治工作,做好信息化录入工作,自来水普及率≥9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报表资料齐全。

爱卫办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卫生院,疾控中心

2.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过程性资料齐全。

爱卫办

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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