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2013年度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6403_8/2014-00709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4-02-28 16:19: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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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松阳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松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人民大街19号,邮编:323400,电话:0578-8954133,电子邮箱:174550449@qq.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民生警务”为目标,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公安机关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提高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年初,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丰富内容、拓宽渠道、严格审核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部门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部门按照信息公开范围和分工,积极准备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审批手续,认真做好日常公开发布。信息通信处全力做好门户网站的技术保障工作,保密委员会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纪检部门强化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督检查,明确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各部门、各警种通力协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完善制度,重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对已制定的《松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松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松阳县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进行反复研究讨论,不断修改完善,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重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网上监测,定期检查通报,并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求进。

(四)加大力度,丰富内容。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以社会公众需求为落脚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在内容上,重点突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县局党委明确要求,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为契机,用最先进的理念建设公安门户网站,用最先进的技术标准建设网站,用最全面的功能诠释公安法定职能的全部内容,用最优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支撑网站运行。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延伸服务触角,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成为公安的宣传阵地、警民沟通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窗口。

(五)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子网站为主要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视专访、网络互动等形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公安局长接访约访下访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各基层单位,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六)加强培训,夯实基础。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纳入局机关干部夜学内容,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为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七)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以《条例》为契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民警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同时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征文活动等,为《条例》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松阳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法律法规、上级文件、部门文件、工作报告、工作动态、领导权利、收费项目、便民服务、公告公示、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栏目,所有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并规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台账。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5条(其中主动公开“松公发”部门文件69条)。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外,本局还通过微博、论坛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播电视台、《新松阳》机关报、新闻发布会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度,本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基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本局对于涉密文件未予公开。

(二)处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件数、“同意公开”的件数、“同意部分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件数及在“不予公开”中所占比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公安机关收费名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1

护照

20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2

护照补发

40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3

护照加注、延期

20元/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4

前往港澳通行证

5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5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6

一次有效签注

2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7

二次有效签注

4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8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10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9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30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10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15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

11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

12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延期

20元/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1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14

签注、加注、延期

20元/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15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

5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16

来往大陆签注(一次有效)

2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1460号)

17

来往大陆签注(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

1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1460号)

18

居留签注(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

2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1460号)

19

居留签注(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

3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1460号)

20

台湾同胞定居证

1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9号)

21

华侨回国定居证

1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9号)

22

戒毒人员戒毒费

4500元/三个月,戒毒期超过三个月的,每延长一天,加收30元

浙财综字(2005)65号、

浙价费(2006)17号

23

被收容教育人员生活费

7元/

浙财综字(2005)65号、

浙价费(2006)17号

24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换发

20元/

浙价费{2004}64号,

发改价格{2003}2312号

25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损坏换领

40元/

浙价费{2004}64号,

发改价格{2003}2312号

26

临时居民身份证

10元/

浙价费{2004}64号,

发改价格{2003}2312号

27

户口本工本费知(限丢失,损坏补办户口本)

5元/

浙财综{2012}138号

28

电动车牌证费

20元/

丽发改费管{2010}401号

29

机动车号牌(含临  时)

汽车: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挂车号牌:反光50元/副,不反光3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40元/副,不反光25元/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70元/副,不反光5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副

调换号牌、遣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浙价费(2006)73号

30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31

机动车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合金  号牌及同类产品10元/只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32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5元/本,调换,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浙价费(2006)73号

33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15元/

财综(2008)36号、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34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浙价费(2006)73号

35

驾驶证工本费

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驾驶证IC卡30元/卡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36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10元/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37

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检测线检测100元/车次,人工检测50元/车次,新车上牌免收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38

摩托车,三轮货车,低速货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检测线检测60元/车次,人工检测30元/车次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39

驾驶许可考试费

汽车驾驶员考试费360元/人次,摩托车驾驶员考试费230元/人次,补考费80元/人次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40

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

每日最高不超过30元,具体为:1、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每期7日,培训费标准为180元2、发生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期2日,培训纲标准60元,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末达到12分,自愿申请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每期1日,培训费为30元,培训教材费5元/人。

浙价费(2006)318号

2013年本局无减免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申请行政复议13件(其中故意损毁财物1起,扰乱单位秩序1起,殴打他人5起,违反禁止标志线1起,不立案5起),13起均维持原决定;全年提请行政诉讼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本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及公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安内网和互联网不相通等问题,在公开信息的时效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有待进一步科学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重抓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到位。三是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分类,重点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公开数量。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借助公安微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延伸服务触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规范化建设,做到名称上牌、制度上墙,人员落实。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制定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松阳县公安局                审核人:叶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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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755

(一)通过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755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1.未延期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3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0

八、人员机构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科室

2

(二)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数

2

填报日期:2014年2月25日             填报人:庄 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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