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松阳县卫生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基本概况,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政府网”( http://www.songyang.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松阳县卫生局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70号,邮编:323400,电话:8062261,电子邮箱:syxwf279@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3年,我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政府办网络信息科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就医、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依托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配备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专人1名,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形成了层层分管,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工作。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促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与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公众监督制度,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实行听证制度。
二、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以阳光用药工程为重点,着力打造阳光卫生
继续深化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设,紧紧抓住“保障质量、改善服务、公开透明、提高效能”的主题,不断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拓展工作内容。2013年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纳入实施阳光用药工程公示范围,同时增加二级医院阳光用药工程公示指标,优化公示制度。重点加强临床用药监控、处方点评、医德考评3个系统建设,以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监管和评价体系。
1、扩大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实施范围。一是在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是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的各项指标的公示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30%、静脉输液处方比例≤30%。
2、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指标体系和公示制度。一是优化公示指标体系。二级医院在去年公示的9项医疗服务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床位使用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等4项医院运行效率指标。二是规范公示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利用单位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对医院用药及医院运行信息进行公开。
3、全力推进阳光用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药监管系统,积极发挥处方点评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医德考评系统的作用。
4、加强阳光用药工程考核工作。每半年对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和督导检查,并将“出院病人均次费用/其中药品费用”、“门急诊病人均次费用/其中药品费用”、“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和“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等相关指标列入医疗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及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规范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补充
制定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上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围绕领导关怀,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事项,积极主动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信息。促进卫生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卫生信息多样化的要求,使卫生工作更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主要公开内容包括财政信息、统计数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信息;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等信息等。按照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和行政权力分类公开。根据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日常监测情况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完善公开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部门文件177件,卫生信息12期。根据上级要求,年底对卫生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331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网上公开。
(三)规范发文程序,按时上报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要求制作形成各种公文材料,单位公文制发时,均在公文上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标识。1至12月共发文177件,全部为主动公开文件,每月月初对上一月份发文公布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信息公开月报表,按时上报。
(四)开通“松阳卫生”网站,加强政务微博建设。
2013年12月份建成开通“松阳卫生”网站,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作为卫生局向社会进行政务公开、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同时不断更新和完善信息,向社会公众通报我县卫生新闻和相关信息,逐步打造成对外宣传我县卫生的一个重要宣传阵地。确定微博管理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微博维护管理,截至2013年底,发布消息1350条,听众数390人。
(五)加强舆论引导和卫生信息报送
在单位进门处设置宣传栏,并制作宣传栏4期。定期浏览松阳论坛和独山论坛,及时回复群众对卫生方面存在问题,影响面不断扩大,拓宽了公开的渠道,使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得到相关的政府信息。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对我县各项卫生工作所取得成绩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省卫生厅网站录用我县卫生信息稿件3篇,市卫生局网站录用50篇,市级媒体录用9篇,进一步构建了卫生宣传工作格局,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其他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申请窗口、资料索取点等形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没有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完善局档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和健全互联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卫生局门户网站建设。网站刚刚建成,单位缺乏专业的网络信息人才,网站建设和管理能力有待今后的工作实践中逐步加强和完善。
附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松阳县卫生局
2014年2月25日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松阳县卫生局 审核人:徐蔚芳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177 |
(一)通过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件 | 177 |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0 |
(一)依申请方式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0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元 | 0 |
八、人员机构建设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科室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填报日期:2014年2月25日 填报人:黄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