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7_5/2014-06139     发布机构: 象溪镇     发布时间: 2014-12-05 12:44:0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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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4年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通知》(松人社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详见附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截止 10月底,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为7537人,离全员参保、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村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采取政策解读、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在做好 45—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同时,积极引导 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参保缴费,以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个工作环节紧密相连,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村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各村要做好落实工作,于12月20日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2014年象溪镇各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年11月7日印发

2014年象溪镇各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TABLE style="WIDTH: 378.75pt;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MARGIN-LEFT: 4.65pt;" FCK__ShowTableBorders2"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05>

村 别

应参保对象人数

已参保人数

新增人数

南坑源

781

434

195

南坑口

610

363

128

吕 潭

369

245

55

金山头

59

38

14

程路后

232

155

35

龙 湾

266

198

19

石 鼓

256

137

72

东 田

310

177

75

吴 村

201

129

35

雅溪口

695

341

216

泮 弄

193

103

56

石马源

214

160

16

石马铺

312

189

65

南 州

657

399

131

塔 背

79

67

4

下坑源

112

75

18

象二村

106

85

4

高 岭

119

73

27

象一村

595

297

182

毛 弄

82

59

11

靖居口

515

297

118

金 钟

283

207

24

大 塔

331

214

54

黄 店

599

389

95

石牌门

369

244

56

靖 居

1095

631

246

小佛儿

250

179

25

上 梅

236

154

39

陈家里

279

186

42

鲁 峰

708

439

131

下了儿

126

96

8

村 头

158

130

4

塘里源

115

91

5

鲁 西

397

208

114

坑 里

504

336

71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