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4-06748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11-24 10:54:35

文号:松政办发〔2014〕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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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松阳县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完善统计工作的方案措施,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和资料交换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统计信息的沟通交流,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向县统计局报送有关报表、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资料;建立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维护机制。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县统计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处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及时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工作。

县民宗局:牵头做好民族宗教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组织全县宗教团体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宗教组织各类寺庙等增减资料。

县农办:牵头组织做好农村和新农村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工作。负责全县农家乐统计工作;负责农家乐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涉统工作。牵头做好部门服务业统计监测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网吧除外)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等行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经济商务局:组织实施全县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中法人单位的全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评估、分析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贸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负责提供对外贸易进出口等数据。重点关注工业增加值、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科技局:组织实施科技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知识产权服务、研究与试验发展、地震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牵头做好科技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做好人口(户籍)、治安、车辆等统计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民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团体、社会福利业、婚姻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牵头做好社区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

县司法局:牵头做好律师行业统计和社区(村)依法自治达标情况统计工作。

县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机关、群众团体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县财政总收入、财政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数据。重点关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速度等与 GDP核算相关指标。负责税收统计,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名录资料。重点关注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发展速度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收入工作。

县国土局:牵头做好国土、矿山等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地质勘察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等行业的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做好建筑业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公共设施管理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房地产中介、公共设施管理等增加值、商品房销售面积、城镇单位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交通运输仓储业及个体运输户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协助做好现代物流业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公路运输周转量发展速度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教育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

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水利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水利管理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县养殖大户的清查、申报工作。重点关注农业增加值。

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林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林业管理、保护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文广出版局(体育局):组织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公共文化县场管理、服务业文化服务和娱乐业等行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体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体育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

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卫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和个体诊所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人口计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环保局:组织实施环保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治理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旅游局: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住宿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旅行社和旅游景区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增加值。配合做好乡村旅游等休闲旅游业的统计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企业(单位)和个体户注册登记、市场贸易和商标统计等资料提供工作,组织全县广告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药商店的财务统计调查,负责全县医药商店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负责提供县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相关数据。

县国税局:负责税收统计;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名录资料。

人行松阳县支行: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金融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金融业增加值、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和保费收入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部门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工业用电量及其发展速度。

县质监局:组织实施全县质监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做好名牌申报和统计工作,组织全县质检技术服务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及时提供单位增减及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行政记录资料。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要求分名录库管理、GDP核算、服务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综合监测评价、主要指标数据评估等专题形式召开,其中服务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由县相关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其他专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通知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参加联席会议时,要对本部门本行业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趋势性把握。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统计局提供相关年月度数据和资料,数据要无偿共享(纸质或电子版),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在线数据处理。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前,必须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协调与匹配。对于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部门资料,各部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统计部门。各部门引用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行业统计数据,应与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一致,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 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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