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阳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4-06737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11-24 10:30:16

文号:松政办发〔2014〕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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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完善村(居)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依托综治网格人员机制,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相当的原则,合理划分网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村(居)层面安全监管网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我县推动“田园松阳”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划分原则

  以综治网格为平台,依托综治网格人员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

  (一)属地管理。采用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保证网格与行政区划的统一,充分依靠和利用网格内行政和管理组织的资源。

  (二)分级负责。各乡镇(街道)根据综治网格,确定监管对象的网格层级,实行按级分工负责处理。

  (三)权责相当。根据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明确网格人员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失职担责,尽职免责。

  三、网格设置、网格责任人及网格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相当”的要求,原则上设置二级网格,并确定相应责任人,明确其职责。

  (一)一级网格

  1.网格划分方式: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按属地管理划分网格,每个乡镇(街道)为一个一级网格单位。

  2.网格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由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长,负总责;乡镇(街道)安监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具体工作,安监站站长是具体责任人。

  3.网格职责:明确本级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并实施直接监管。制定执法计划,对本网格内的监管对象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向县安委会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二级网格传达上级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明确下级网格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下级网格的具体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下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的检查、督查,每2个月不少于1次。同时,做好检查、督查、抽查的工作台账。

  (二)二级网格

  1.划分方式:以行政村居为主体,按属地管理划分网格,每个行政村居为1-2个二级网格单位(参照综治网格设立)。

  2.网格责任人:由驻村干部担任网格长,负总责;村居书记、主任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参照综治网格,增设安全生产服务团队)。

  3.网格责任:向本级网格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切实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按照上级网格制定的检查内容,对网格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动态检查、巡查,了解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难以解决的问题。二级网格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面上安全工作的检查、巡查,每个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巡查台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0月)。各乡镇(街道)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实施步骤,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各乡镇(街道)要完成网格设置,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并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奖惩制度、考评办法等相应的配套制度,确保每个监管对象都在网格之内,且能责任到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2月中上旬)。县安委办组织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下旬)。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并进行提炼固化,形成网格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毛胜法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徐福标,县综治办主任吴子仁,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包金付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副主任金国梁,县安监局副局长徐美俊、叶根明,安委办副主任孟群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旨在填补村居层面安全生产监管空白,充分利用综治网格人员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人员整改,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安监站的主体作用,利用综治网络,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既要保证乡镇(街道)按省安全生产条例履行职责,又要发挥网格作用。

  (三)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县综治委、县安委会将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年度综治和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实行动态检查、督查、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乡镇(街道)要在11月30日前,将本行业、本区域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综治办和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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