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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司[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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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司法局 松阳县总工会
关于成立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的
通 知
各科、室、处、所,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工委),县直各基层工会: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优势,经研究,决定成立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设在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二、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行政上受县总工会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导。
三、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工作职责:
1.向来信(电)来访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
2.宣传、普及法律和法律援助常识;
3.受理并初审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符合条件的报送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4.提供与工会工作领域相关且力所能及的其他法律援助;
5.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上级工会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
四、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人员组成:
站 长:阙 明
副站长:刘瑶琴(司法局)
成 员: 潘金秀 翁乙幻
松阳县司法局 松阳县总工会
2014年9月30日
附件:文档.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