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1_4/2014-0579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4-10-11 10:10:2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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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各科、所、队、室:

现将省食安办等部门《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总局 工商总局 关于开展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食安办[2014]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职责分工,精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先进示范单位,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为更好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各单位要根据浙食安办[2014]18号文件要求,及时汇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从9月29日起至11月30日止,每周二11:30之前,向“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信息,10月7日之前上报一次中期工作总结。12月7日前,各单位要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两个文件的统计表报送市“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严海燕,联系电话:8016311。

附件:1.浙食安办[2014]18号文件

2.松阳县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松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松阳县开展农村食品市场

“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宝良(县食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徐 翔(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潘旭晖(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蔡建立(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军(县食安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范大忠(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

洪 伟(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长)

吴新锋(稽查大队大队长)

潘肇伟(消保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潘松浪(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范大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海燕为办公室成员。

抄送:松阳县府办。

松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 10月1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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