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4-06502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4-10-10 08:45:15

文号:松政发〔2014〕0104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打造“松阳古村落”品牌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13〕39号)文件精神,现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1.松阳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松阳县第四批文物保护点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松阳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人民大街102号民居(明末):位于西屏街道人民大街102号,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五开间二厢单檐泥木结构,中轴线上辟石库门,门墙用细水磨砖砌筑,工艺精细,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宁静堂(清):位于大东坝镇后宅村桥北三区26号—33号,由两幢泥木结构建筑构成,建筑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外台门额题“福德照临”四字。宁静堂建筑格局保存完好,整幢建筑木雕工艺精湛,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3.报德堂(清):位于大东坝镇后宅村西四区10号—11号,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644平方米。为三进五间六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台门额题“福至东来”四字,内额题“山明水秀”四字,两侧墨绘“竹、菊、梅、兰”图案。宅内保存有“绍德流芳”等3块匾额,木构雕刻工艺精湛,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4.蔡宅村4号—5号民居(清):位于大东坝镇蔡宅村4号—5号,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2507平方米,由正院及左右跨院和附屋构成。正院为三进九间四厢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左跨院为七间两厢重檐楼房,右跨院为并联两幢三间两厢楼房,右附房由一幢面阔五间单檐房和一幢三间两厢楼房组成。该建筑高旷气魄,木雕工艺精湛,布局规整,保存完好,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5.西山村21号民居(清):位于大东坝镇西山村21号,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三进七间四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木构雕刻工艺精湛,布局规整,保存完好,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6.叶氏宗祠(清):位于三都乡酉田村中部,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占地面积约325平方米,由门厅、正殿及两厢构成四合院式,为二进三开间二厢单檐泥木结构,布局合理,保存完好。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7.酉田村29号民居(清):位于三都乡酉田村29号,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330平方米。为五间前两厢后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布局规整,整体格局保存完好,木构雕刻工艺精致,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8.酉田村35号民居(清):位于三都乡酉田村35号,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290平方米。三合院式,五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中轴线上辟石库门,额题“安吉寿康”四字,书法遒劲。

保护范围: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整幢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附件2

松阳县第四批文物保护点

 

1.工商业联合会旧址(1956年):位于西屏街道南直街53号,占地面积约1088平方米。中轴线上由东向西为两进,一进为砖木结构二层楼房,面阔三间、进深四间。二进为会堂,面阔三间,进深七间,进深方向后端置戏台。

2.处属烟酒税局旧址(清):位于西屏街道南直街60号,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坐北朝南,五间两厢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外台门朝西,欧式风格,额题“处属烟酒税局”六字,墨书。该建筑为潘氏老宅,民国时期松阳烟酒税局曾在此办公。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3.邮电局旧址(民国):位于西屏街道南直街54号,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302平方米。泥木结构,三合院式,五间两厢单檐楼房,中轴线辟正门,门额墨书“邮电局”三字,其上堆塑五角星。建筑格局保存尚好,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4.回龙桥(明弘治七年):位于西屏街道白沙村东面,桥东西走向,横架于桐溪水上,长12.05米,宽2.63米,三墩四孔石梁桥,南侧条石上刻“廻龍橋”三字,书法遒劲。

5.竹溪小学旧址(清):位于水南街道竹溪村中心街西路45号,坐北朝南,四合院式,二进三间两厢带双弄单檐泥木结构单檐楼房,木构雕刻工艺精湛,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研究价值。

6.吴弄村委办公楼(民国):位于望松街道吴弄村1号,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三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石库门额题“植桂培蘭”四字,阴刻行书,整幢建筑木构雕刻精致,保存完好。

7.吴弄村10号民居(民国):位于望松街道吴弄村10号,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三间两厢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台门额题“蕴玉环珠”四字,宅内保存有多幅壁画。

8.吴弄村15号民居(清):位于望松街道吴弄村15号,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266平方米。四合院式,二进三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石库台门额题“蕴玉怀珠”四字,书法遒劲有力,木构雕刻精致细腻。

9.七村2号民居(清):位于大东坝镇七村2号,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泥木结构,三进七间四厢带双弄重檐楼房和右跨院二进七间四厢带双弄重檐楼房及附房构成,中轴线上辟石库台门,额题“露桂风蘭”四字,书法苍劲。

10.怀德堂(清):位于大东坝镇七村18号,坐西南朝东北,占地面积约1356平方米。泥木结构,三进七间四厢带双弄重檐楼房.外台门额题“云峰呈瑞”四字。内台门额题“积善流芳”四字,书法苍劲,宅内保存有“懿德攸好”匾额一方。

11.依仁堂(清):位于大东坝镇后宅村桥南二区32号—40号,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4384平方米。依仁堂由两幢建筑构成,泥木结构,内外台门均石制,外台门砖雕额题“东山毓秀”四字,内台门额题“福寿星辉”四字,书法功底深厚。依仁堂主楼为二进七间六厢带双弄重檐楼房,次楼为二进五间六厢带双弄重檐楼房,整座建筑木构雕刻工艺精细,布局规整,保存较好,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12.高氏宗祠(清):位于象溪镇象溪一村,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604平方米,四合院式,二进五间两厢单檐泥木结构。一、二进檐柱为石质方柱,柱径0.35米。金柱为石质圆柱,柱径0.36米。

13.太守第(清):位于象溪镇象溪一村下村路12号,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520平方米。四合院式,二进五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外台门额书“太守第”三字,内台门额题“文光射斗”四字,宅内保存有“学道爱人”匾额一方。

14.徐氏宗祠(明末):位于象溪镇雅溪口村中,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320平方米。五间两厢泥木结构,天井石构雕刻,图案精美,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15.程氏宗祠(清):位于新兴镇朱山村村口,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224平方米,三间两厢泥木结构,门前置有旗杆石一对。

16.叶氏民居(民国初年):位于新兴镇朱山村落梯岭自然村,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376平方米。为二进三间四厢泥木结构重檐楼房,木构雕刻图案精美,工艺精湛。

17.叶氏宗祠(清乾隆三十八年):位于新兴镇外石塘村内石塘自然村村口,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四合院式,二进三间两厢泥木结构,用材硕大,风貌尚存。

18.白虎堂(清):位于赤寿乡界首村,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474平方米。为二进三间六厢泥木结构重檐楼房,中轴线上辟石库门,额题“奎壁联辉”四字,门墙内保留有墨书《陋室铭》,极具书法研究价值。

19.翁氏宗祠(清):位于赤寿乡梧桐口村,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594平方米,二进五间四厢泥木结构,台门牌坊式,用细磨砖砌瓦,工艺精细。

20.酉田村23号民居(清):位于三都乡酉田村23号,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170平方米。三合院式,五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宅内保存有“术继天士”“和缓同仁”“著手成春”“秘囊传家”等匾额。

21.酉田村30号民居(清):位于三都乡酉田村30号,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三合院式,五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布局规整,保存尚好。

22.酉田村37号民居(清):位于三都乡酉田村37号,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三合院式,五间两厢带双弄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布局规整,保存尚好。

23.张山村21号民居(民国初):位于板桥乡张山村21号,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490平方米。四合院式,二进五间四弄二厢泥木结构重檐楼房,台门额题“南阳旧家”四字。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