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4-06024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4-01-27 16:03:1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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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卫〔2014〕3号

松阳县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县、镇乡(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县各小学:

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工作是有效保障儿童口腔健康最简单、有效的方法,省政府已将其列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决定从2013年度开始实施浙江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为确保我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顺利实施,县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卫生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14年1月10日

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3〕2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3〕216号)和丽水市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丽卫〔2013〕3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全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的领导、协调管理与技术指导,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决定成立松阳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和业务指导小组。

(一)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领导协调小组

组 长:潘伟新   县卫生局副局长

       修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建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永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杨有忠   县卫生局公卫办副主任

吴新武   县教育局普教科科长

张 文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周 方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詹龙新   县中医院书记

叶金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书记

杨利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兰雄华   古市医院副院长

陈子发   西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荣军   象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蔡荣华   大东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毓华   玉岩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公卫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有忠兼任。联络员:县卫生局:陈美萍(8067912);县财政局:张文(8071861);县教育局:郑志伟(8061540)。

职 责:负责全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计划的落实和督导;负责组织落实项目配套经费,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项目工作流程、项目办工作职责、县教育局、财政局项目职责详见附件1-4)。

(二)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业务指导小组

组 长:叶金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书记

副组长:郑增伟   县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

杨利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美萍  县卫生局公卫办科员

       徐 帆  县中医院口腔科

       叶小燕   古市医院口腔科

      张姬玲  西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

      陈川林  象溪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

      周玲萍  大东坝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

      方 芳  玉岩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

     黄丽燕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

     黄颖雪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

     楼明贤  县疾控中心健教科

业务指导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叶金龙兼任。联络员:黄丽燕(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电话:8078026。

职 责:协助方案制订,县疾控中心负责宣教策划、信息统计和上报、经验交流及日常管理;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师资培训、质量控制。

二、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工作规范(试行)》,由县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对各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备案。以“属地、就近”的原则确定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西屏街道中心卫生院、古市医院、象溪镇中心卫生院、大东坝镇中心卫生院、玉岩镇中心卫生院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并下达工作任务。(定点医疗机构项目相关工作职责详见附件5,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及工作任务分配表见附件6)

三、经费管理

(一)经费安排。县财政局每年根据物价收费标准落实口腔检查、窝沟封闭、口腔复查等项目经费,合理安排日常宣传、培训、信息化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项目资金采取“上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办法,由县疾控中心(业务指导项目办)实行专项管理。窝沟封闭项目经费结算依据为实际封闭牙齿数,每封闭一颗牙10元;口腔检查和口腔复查项目经费结算依据为实际检查学生人数,两项检查分别为每人次5元。

(二)经费拨付。承担项目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汇总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口腔干预记录资料,与对应小学核对后,报送县疾控中心审核(业务指导项目办),再报送县卫生局批准后,由县疾控中心从项目专项资金中按标准将补助经费核拨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经费监管。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故意虚报数据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整改、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项目实施安排

实施时间:每年9月启动,至第二年5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9月1日-9月30日)。县教育局、卫生局联合组织辖区学校、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人生、从‘齿’开始” 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学校按项目要求,落实二年级小学生专题健康宣教和家长告知书发放、收集、统计和上报,做好口腔检查和窝沟封闭的学生组织或设施安排。

(二)制定实施方案(每年10月10日前)。县教育局联络员负责统计辖区确定经家长知情同意接受口腔检查和窝沟封闭学生数,并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信息提交项目办,项目办根据学生数会同教育部门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和各对应小学制定具体实施时间。

(三)规范实施窝沟封闭(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项目办统一安排,依据各小学提供的经家长知情同意接受口腔检查和窝沟封闭学生名单,按规范进行口腔健康检查,筛选出符合适应证的对象,并依据操作规程,遵循消毒隔离要求,实施窝沟封闭。操作完成后,发放家长、学校《表一、窝沟封闭防龋保健情况反馈表》,填写《表二、浙江省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记录表》并录入信息系统(目前没建,手工填报),每月7日前向业务指导项目办(疾控中心)上报《表三、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实施情况汇总表》。

(四)信息管理(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

1.县业务指导项目办(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直报系统的管理,督促各执行单位按要求完成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和复查数据的录入和统计报表。每季第一个月7日前完成《表三、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实施情况汇总表》。每年5月7日前填写《表四、窝沟封闭开展情况年报表》、《表五、窝沟封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报省项目办。

2.各学校要认真收集完成学生接受口腔检查或窝沟封闭后的学校反馈表,并将其存入学生健康档案备查。

(五)督导评估(每年9-10月)。县领导协调小组会同县项目办,组织专家按要求抽取10%接受窝沟封闭服务的学生进行复查,了解封闭剂保留情况,确保项目工作质量。督导组由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项目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内容、方法和指标详见附件7。

附件:1.松阳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实施工作流程

2.县项目办相关工作职责

3.县教育部门项目工作职责

4.县财政局项目工作职责

5.县定点医院项目工作职责

6.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及工作任务分配表

7.窝沟封闭项目主要督导内容、方法及指标

8.相关表册(表一至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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