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象溪镇扶残助残爱心村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象溪镇扶残助残爱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象溪镇扶残助爱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2日
抄送:县残工委 |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月22日印发 |
象溪镇扶残助残爱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依据、原则、目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委[2009]7号)精神,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2]75号)按照自愿申报、分批创建、逐步推进的原则,从2012年到2013年,开展松阳县扶残助残爱心村创建活动,争取全镇80%以上的村经过创建达到县爱心村的标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创建的村,必须承诺在创建期满时达到下列条件,方可提出申报:
(一)村残疾人事业纳入村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村日常工作。
(二)村残疾人组织建设网络健全,社区(村)残疾人协会配有残疾人专职委员或残疾人联络员。
(三)村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残助残。
(四)村残疾人基本信息详实。
三、申报程序
(一)有创建意向的村(单位),对照创建标准与工作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提交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单位)申报情况组织初审。
(三)根据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意见,镇政府审定后与村(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创建目标,启动创建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1.村(单位)创建申请报告;2.爱心村(社区)创建方案;3. 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二)创建方案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创建目标、措施和时间安排。可附反映本地残疾人工作情况的影像资料。
五、创建周期:
2013年6月—2013年10月
六、验收方法
(一)创建期间,县政府残工委根据各村创建工作进度开展指导监督,提出创建整改意见,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整改。
(二)创建期满,各村组织自评打分,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县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申请验收,并提交创建工作总结。
(三)县政府残工委办公室成立专门验收组,对各村实施验收;验收评分超过90分(不含加分)的,予以公示;通过公示的,提请县政府残工委审核通过的,由县政府命名为“松阳县象溪镇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单位)”
(四)未通过验收的村,列入下一个创建周期。
七、组织领导
(一)申报创建的村,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镇人民政府总体把握本镇的创建进度,严格审核把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指导村开展创建工作;要加强督查,在一个创建周期内,组织督查不少于2次。
(三)松阳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指导工作。
附件
松阳县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单位)创建标准
总分:100分,加分5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验收方法 | 自评分 | 验收得分 | |
1 |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 (20分) | 收入 | 10 | 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 随机抽查 | ||
2 | 消费 | 5 | 残疾人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用电量标准的75% | 随机抽查 | |||
3 | 居住 | 5 | 残疾人家庭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当地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75% | 随机抽查 | |||
4 | 二、残疾人发展水平(30分) | 康复 | 10 | 社区配备康复协调员并开展工作。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
5 | 教育 | 4 | 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残疾学生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得到助学和生活补助。没有残疾学生因贫而辍学。 | 随机抽查 | |||
6 | 就业 | 6 | 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术与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
7 | 社会保障 | 10 | 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或全额享受补助金。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残疾人危旧房改造工作。城镇残疾人职工按规定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覆盖率≥95% | 资料检查与随机抽查 | |||
8 | 三、残疾人社会环境水平(20分) | 宣传文化 | 6 | “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开展慰问残疾人等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活动或文艺演出。积极向县残联推荐本地文艺人才。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
9 | 体育 | 4 | 有适合残疾人活动的场所,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积极做好本地体育苗子的挑选推荐工作。 | 实地核查 | |||
10 | 无障碍 | 5 | 公共办公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便于残疾人办事。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满意率≥90% | 实地核查与随机抽查 | |||
11 | 信息化 | 5 | 残疾人基本信息详实,拥有电话和彩电的残疾人家庭达到85%以上。 | 资料检查与随机抽查 | |||
12 | 四、残疾人事业保障水平 (30分) | 政府重视 | 10 | 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村日常工作,村干部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和残疾人活动,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问题 | 资料检查 | ||
13 | 法制保障 | 5 | 妥善处理残疾人重大问题及上访事件 | 资料检查 | |||
14 | 经费拷入 | 5 | 每年有一定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并逐年提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资料检查 | |||
15 | 综合设施 | 3 | 社区(村)残协有专门的服务场所 | 实地核查 | |||
16 | 组织建设 | 7 | 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网络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配有专职委员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
17 | 加分 | 亮点工作 | 5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