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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为做好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审核清算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摩托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2]886号)和《关于确保“家电、摩托车下乡系统兑付数据与“实际兑付数据”一致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开展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经清算审核,我县摩托车下乡补贴数量为5646台,销售补贴为3523571.95元,中央财政负担2818857.56元。
附件:《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
《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
填表单位:松阳县财政局 单位:辆、元
清算类型 | 总计 | ||
补贴数量 | 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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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 51493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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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6694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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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应负担补贴金额 | 5355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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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数量 | 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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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 2594713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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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2854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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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应负担补贴金额 | 2283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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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总计: | 3523571.95 | ||
其中:中央财政负担 | 2818857.56 | ||
备注:1、本表所有数据均以关闭后的“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已兑付数据为准。
2、中央财政负担金额为补贴金额的80%。
3、本表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