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县农村人才成长,根据省、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现将2013年农职评(晋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职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职评工作是农村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农民专业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开展农职评(晋升)工作,对于激发和提高农民学科技术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带一片”的农业技术队伍,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主管局要切实加强对农职评(晋升)工作的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二、农职称评定(晋升)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评定范围
凡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水利等技术工作的农民,均可申请评定农民技术职称。今年评审专业有:蔬菜、果树、食用菌、茶叶、蚕桑、植物保护、养蜂、畜牧兽医、家禽、经济动物饲养、农作物栽培、林业、园林、花卉、土管、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农田水利、农电等专业,农村财会不在农民职称评审范围内。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四个等级。评审后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二)评定对象
成绩突出的生产第一线骨干、种植、养殖大户;各类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技术人员;农函大、农广校学员和绿色证书获得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农村妇女、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示范户等。
(三)评审条件
农民技术职称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等四个等级,各等级评审(晋升)条件见《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的程序按原规定进行,即申报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各业务主管局考评组,各业务主管局考评组初评后再报县农职评办公室。(县农职评办设在县科协,联系电话:8063109)。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农民职称评定是一项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主管局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有条件的农民踊跃报名参评。特别要重视做好已有农民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晋升工作。
2.严格把关。县农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农职评工作的指导检查,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评定和晋升,确保评定晋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按时上报。申报初、中级职称的材料一式二份,各业务主管局考评组要在10月18日前上报县农职评办公室,申报高级农民技师的材料(评审表、成果材料、个人业务总结、原职称复印件等一式四份,同时须报送电子版,一寸照片五张),各专业考评组要在7月15日前上报县农职评办公室。评审表(附件2)可自行复印或到县农职评办领取。
附件:1.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2.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评审表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农民技术职称评审订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学历和专业资历,除应具有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知识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农民技术员
1. 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参加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 在基层农业等生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 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基本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小结;
4. 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二、农民助理技师
1. 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技术水平,并参加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 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 能参与制定技术工作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并能撰写工作小结;
4. 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技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5. 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3号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技术工作中成绩良好。
三、农民技师
1. 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技术水平,并参加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 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能,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 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农民助理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4. 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5. 取得农民助理技师职称3年以上,在本行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
初中级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晋升评定由县(市、区)、市农职评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的评定工作由县(市、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农民技师的评定由市或县(市、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地区农职评工作的检查指导。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评审要求组织开展评定和晋升,确保评定晋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农民高级技师
1. 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并参加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 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3. 了解本专业科技动态,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及时引进先进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业经济效益方面成绩优异;
4. 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推广、示范计划,分析解决技术工作中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5. 取得农民技师职称3年以上。
对少数确有特殊专长,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农村实用性人才,对本地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不受学历和从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限制,允许破格评定相应职称。
6. 农民高级技师由县(市、区)申报,市农职评办审核,省农职评办分别组织评审并颁发证书。
7. 高级农民技师晋升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附件2 No
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
评 审 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迅地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从业类别 从事专业
现有职称 批准时间
申报职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照 片 | |||
最高学历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从事专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参加何种 学会、协会 研究会 | 主要社会 兼 职 | |||||
学 习 培 训 和 工 作 简 历 | ||||||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 事 内 容 | 职 称 | |||
何时、何地 曾受何种奖 励与处分 |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主 要 业 绩 |
| |||
(若不够填写,请另附页) |
| |||
取得何种发明、专利、成果、著作、论文、作品等成果登记 |
| |||
时间 | 内 容 | 成果等级或荣誉称号 | 发证机关 (论文发表刊名) |
|
| ||||
| ||||
| ||||
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业务局专业考评组意见 专业考评组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农职称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委会主任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农职称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委会主任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省业务厅局专业考评组意见 专业考评组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农职称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委会主任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