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
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建立松阳县物流扶持机制,促进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松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松政发〔2012〕156号)精神,结合我县物流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培育物流产业内最具规模实力、能主导市场发展方向的重点物流基地和大型物流企业,充分发挥物流基地的集聚效应和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引领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松阳行政区域内的物流基地和在松阳县注册的物流企业。
第二章 评定标准
第四条 县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第五条 县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标准根据我县物流业发展情况每三年修订一次,作为当年评选依据。
第三章 评定程序
第六条 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初荐意见的基础上,报县经济商务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共同会审,并由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县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初选名单。
第七条 被列为初选名单的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向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第八条 由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小组对申报的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开展评定工作。
第九条 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定小组意见,综合确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十条 县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被评定为县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或龙头企业的,方可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第四章 评定资料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需提交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3),并经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盖章。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在参加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选时,需向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书(附件4),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发展规划情况、物流项目建设情况、物流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松阳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评定标准
2.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龙头企业评定标准
3.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申报表
4.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申报表
附件1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评定标准
参照《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GBT21334-2008),结合松阳县物流产业发展实际,评定标准如下: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按照运输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四个类型分别予以评定。具体评定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运输服务型
1.规划建设依据:符合松阳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物流基地。
2.业务服务内容:依托陆路运输规划,提供大批量货物转运配套设施,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主要服务于区域性物流运输及运输方式的转换。
3.交通衔接方式:有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存在,可实现多式联运。
4.场地设施规模:规划面积在50亩以上(含,下同),首期建设必须在30亩以上。
5.基地运营主体:基地内有统一的管理和运营主体,能提供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6.物流信息化:能为入驻的企业提供公共信息平台和实时信息交换系统,以及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
7.社会服务能力:能够承担全县物流基地的教育、培训、实训义务。
8.统计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二、生产服务型
1.规划建设依据:符合松阳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物流基地。
2.业务服务内容:提供生产型企业一体化物流服务,主要服务于生产企业物料供应与产品销售。
3.交通衔接方式:有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存在,可实现多式联运。
4.场地设施规模:规划面积在50亩以上,首期建设必须在30亩以上。
5.基地运营主体:基地内有统一的管理和运营主体。
6.物流信息化:能为入驻的企业提供公共信息平台和实时信息交换系统,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
7.社会服务能力:能够承担全县物流基地的教育、培训、实训义务。
8.统计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三、商贸服务型
1.规划建设依据:符合松阳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物流基地。
2.业务服务内容:依托各类大型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而规划,提供商贸企业一体化服务,主要服务于商贸流通业商品集散。
3.交通衔接方式:有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存在,可实现多式联运。
4.场地设施规模:规划面积在150亩以上,首期建设必须在50亩以上。
5.基地运营主体:基地内有统一的管理和运营主体,能提供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6.物流信息化:能为基地内企业提供物流公共信息和在线交易,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
7.社会服务能力:能够承担全县物流基地的教育、培训、实训义务。
8.统计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四、综合服务型
1.规划建设依据:符合松阳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物流基地。
2.业务服务内容:依托陆路运输、商贸市场等多元对象而规划,位于城市交通运输主要节点,提供综合物流功能服务,主要服务于物料供应和商品集散。
3.交通衔接方式:有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存在,可实现多式联运。
4.场地设施规模:规划面积在200亩以上,首期建设必须在100亩以上。
5.基地运营主体:基地内有统一的管理和运营主体,能提供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6.物流信息化:能为基地内的企业提供公共信息平台、实时信息交换系统和在线交易,以及提供符合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
7.社会服务能力:能够承担全县物流基地的教育、培训、实训义务。
8.统计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附件2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龙头企业评定标准
参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结合松阳县物流业发展实际,评定标准如下:
松阳县重点扶持龙头企业按照运输型、配送型、仓储型、综合型四个类型分别予以评定,重点扶持引导以重型货车及甩挂运输、制造业联动、多式联运和城乡物流配送为主。具体评定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运输型
1.资产情况:在松阳县行政区域注册,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经营状况:营业时间3年以上且年货运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有经营扩张或业务提升计划,核心业务具有特色且具竞争力。
3.业务服务: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配载、运输专线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有辐射相邻省市的物流服务能力,利用公司总部集聚和行业龙头市场优势,积极发展跨地域运输服务,可以提供门到站、站到门、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服务。
4.设施设备:占地面积30亩以上,自有停车场所面积3000㎡以上,企业自有普通货运车辆在300辆以上或自有货运车辆总载重量在2000吨以上,有运营网点50个以上;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具有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5.管理及服务: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辐射面跨省区,顾客投诉率小于0.1%或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6.人员素质:中高层管理人员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物流师认证,业务人员5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
7.信息化水平:货运经营业务全部采用运输通用软件和网络化管理,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电子单证管理70%以上,货物跟踪70%以上,建立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
8.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二、配送型
1.资产情况:在松阳县行政区域注册,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经营状况: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且年货物配送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有经营扩张或业务提升计划,核心业务具有特色且具竞争力。
3.业务服务:以从事货物配送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货物运输专线和货物配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有辐射城乡区域的货物配送服务能力,利用配送总部集聚和行业龙头市场优势,合理布局分拨配送中心,积极发展跨区域分拨配送,能为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集散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销售提供门到门、点到点、站到站的配送服务。
4.设施设备:占地面积10亩以上,自有仓储场所面积1200㎡以上,自有一定的仓储设备,自有配送车辆10辆以上,有配送网点100个以上。
5.管理及服务: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客户投诉率小于0.1%或客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6.人员素质:中高层管理人员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物流师认证,业务人员5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
7.信息化水平:配送经营业务采用运输通用软件和网络化管理,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电子单证管理70%以上,货物跟踪70%以上,建立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
8.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三、仓储型
1.资产情况:在松阳县行政区域注册,注册资金在4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经营状况:营业时间3年以上且年仓储营业收入250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有经营扩张或业务提升计划,核心业务具有特色且具竞争力。
3.业务服务:以从事仓储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具备一定规模;企业能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以及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务。
4.设施设备:占地面积在30亩以上,自有仓储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具有一定的仓储设备,自有或租用货运车辆50辆以上,配送客户点100个以上。
5.管理及服务: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顾客投诉率小于0.1%或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6.人员素质:中高层管理人员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物流师认证,业务人员5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
7.信息化水平:仓储经营业务采用运输通用软件和网络化管理,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电子单证管理70%以上,货物跟踪70%以上,建立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
8.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四、综合型
1.资产情况:在松阳县行政区域注册,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2.经营状况:营业时间3年以上且年综合物流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有经营扩张或业务提升计划,核心业务具有特色且具竞争力。
3.业务服务: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物流规划、资源整合、方案设计、业务流程重组、供应链优化、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服务。
4.设施设备:占地面积在50亩以上,自有或租用仓储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自有或租用货运车辆300辆以上,有运营网点50个以上并配备装卸设备。
5.管理及服务: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提供物流规划、资源整合、方案设计、业务流程重组、供应链优化、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服务,通过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辐射面跨省区,顾客投诉率小于0.1%或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6.人员素质:中高层管理人员7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物流师认证,业务人员5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
7.信息化水平:物流经营业务采用物流通用软件和网络化管理,企业具有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和监控,并与“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网,电子单证管理80%以上,货物跟踪70%以上,建立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
8.资料报送:能够及时向经济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表。
附件3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经营主体 | |||
注册资金 (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类型 | ○货运服务 ○生产服务 ○商贸服务 ○综合服务 |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经济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评定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
松阳县重点扶持物流龙头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经营范围 | |||
注册资金 (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类型 | ○运输型○配送型○仓储型○综合型 |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经济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评定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