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阳县工商局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1_4/2013-05723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3-05-22 09:15:1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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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中心、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松阳县工商局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工商局

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积极响应县政府提出开展“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号召,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松阳县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松政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契机,以营造扶残助残氛围、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优化服务,不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为残疾人的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有关商场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如海、万顺、联华、日升超市门口增设坡道。(完成时间:2013年7月底前)

责任单位:松阳所。

(二)有关宾馆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天元大酒店女卫生间设残疾人厕位,地下停车场设残疾人泊位。(完成时间:2013年7月底前)

责任单位:企监科。

(三)为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捷、方便、高效服务。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变更费、工本费等。(完成时间:全年)

责任单位:注册分局、古市分局。

(四)对行动不便残疾人经营户提供验照上门服务。(完成时间:2013年5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各工商所(分局)。

(五)认真及时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成时间:全年)

责任单位:监察室,各工商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是县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顺利开展工作,县局成立创建省级“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宝良

副组长:徐 翔   张伟信   蔡建立

成 员:何火旺   王智勇   方慧琳  叶建宝 何伟明

包根华  潘肇伟   黄昌联   林建波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创建省级“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要求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任务完成。

(三)强化宣传,加强督查。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残疾人事业、决心残疾人生活的浓厚氛围。强化督查,对创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办公室,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8064810。

抄送:县残联。

 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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