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政〔2013〕8号
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发《象溪镇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镇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工作,遏制“两违”歪风。经象溪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特制定《象溪镇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下发,请务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0日
抄送:县府办 县“两违”整治办 |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年3月30日印发 |
象溪镇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整治工作原则
“两违”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全面查处、重点整治、分类处理的工作原则。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的内容是在本镇辖区内,1999年1月1日—2011年12月15日发生的农民建房“两违”行为。
四、整治对象
(一)违法用地情形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3、改变批准位置占用土地的;
4、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占用土地的;
5、其他情形违法占用土地的。
(二)违法建设情形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建设情形。
五、整治时间
2013年3月20日——2013年6月30日
六、整治工作流程
登记→调查核实→公示→处置意见→公示→申请购回→处理验收→办理手续
七、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3日)
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组织开好四个会议:一是班子会议,统一班子思想;二是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三是召开整治工作业务培训会;四是召开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会进行宣传发动;五是印发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资料,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登记阶段(4月4日—5月14日)
分组分片进村入户实地勘察调查、制作现场图纸和填写调查表格,做好资料汇总。对违建户合法房产和违建面积进行确认,登记造册,由镇政府组织审核确认,核查结果在各村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依处置政策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进行公示。对前期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影响恶劣的违法(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三)分类处置阶段(5月15日—6月20日)
各工作组根据《松阳县集体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置试行办法》,对照违法事实,逐户逐宗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逐村逐户进行处理。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履行处理意见告知书内容,并由镇人民政府会同村级进行核实。通过核实履行到位的当事人可缴纳处置购回款;向村里递交审批申请,村里汇总后由镇里组织分批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列入拆除和逾期不自觉履行告知书的对象,由镇政府组织进行拆除。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每宗“两违”案件处理材料归档成卷,一式四份,送相关单位归档保存。建立防违控违机制和“两违”工作考核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两违”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组、行政村务必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镇党委政府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信访维稳组、后勤保障组和三个整治工作小组。同时,要求各村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在4月5日前指定1名联络员报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黑板报、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真正让“两违”整治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观念,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工作组、行政村是“两违”整治的主体,负责“两违”整治现状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在镇“两违”办的业务指导下做好“两违”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工作组、行政村要根据本次“两违”整治工作实际,提出新思路,提出新方法,及时梳理“两违”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措施,探索出一条适合本镇实际,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两违”整治之路。
(四)严肃纪律,问责问效
1、严肃“两违”整治工作纪律。全镇党员干部、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控违拆违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控违拆违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违章建设户说情、打招呼;带头做好自身“两违”建筑的自纠和处置工作,不准拖全镇“两违”整治工作的后腿。
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调查摸底人员,实行建档追踪,对因瞒报、漏报、避重就轻上报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一经发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为违法违章建筑提供供水、电、通信、网络等接入服务的行为,提交相关部门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对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章建设的,或有“两违”建筑拒不带头自纠和接受处理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包庇、干扰、阻碍或教唆鼓动他人阻碍“两违”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村组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等待观望、行动迟缓、不认真组织查处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力度不够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责令限期整改。参与违法违章建设人员,要主动向镇政府申报,并按规定自觉停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争取从轻处理。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按照如实填写有关表格,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对在调查核实阶段主动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接受处理的党员、干部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精心操作,维护稳定
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既要严格执法,做到依法依规处置;又要文明执法,做到依法按程序和谐处置。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要做好做细有关人员的稳控工作,避免因“两违”整治 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1、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镇“两违”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象溪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海伟
副组长:雷淑文
成 员:徐新华、徐 璟、麻汉林、王伟军、何晓芳、
杨庆华、徐发余、张志军、叶陈伟、叶松青、
余连旺、陆蓉娇、谢金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3个工作组
“两违”整治工作办公室
主 任:雷淑文(兼)
副主任:蓝季峰、陆蓉娇(兼)、谢金亮(兼)
成 员:吴长素、梅建平、叶锦、兰火土、叶磊、何萍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内业整理和办公室相关工作。)
应急处置组
组 长:王伟军
副组长:张志军、蓝志民
成 员:王凯、刘宇平
(主要职责:做好相关稳控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叶松青
副组长:兰土翠
成 员:杨丽萍、王莉、苏珊
(主要职责: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政策解释组
组 长:雷淑文
成 员:蓝季峰、陆蓉娇、谢金亮、吴长素、梅建平、
叶 锦
(主要职责:做好政策解答)
附件2:
象溪镇“两违”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1
组 长:徐新华
副组长:杨庆华、叶陈伟、叶松青
成 员:杨裕青、叶火炎、吴隆海、兰金生、蓝美云
吴长素、刘宇平
工作组2
组 长:雷淑文
副组长:徐 璟、王伟军
成 员:杨旭明、孟慧珍、宁利平、叶春华、叶伟、林斐
苏 珊、梅建平
工作组3
组 长:徐发余
副组长:麻汉林、何晓芳
成 员:程春霞、宁利明、叶春水、蓝季峰、王莉、叶锦
王 凯
(主要职责:做好现场的调查摸底和全面查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