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2013〕24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夏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村委会:
近日气温快速回升,森林消防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农事林事活动的增加、清明节的来临,野外用火现象将大幅度增加,全镇已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贯彻落实楼国华厅长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我镇春夏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当前森林火灾的多发形势,以及清明节期间祭扫人员、进山踏青人员增多现象,各村两委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把当前森林消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村两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护林人员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检查,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二、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责任感。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各村要针对森林消防的特殊形式和突出特点,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张贴标语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及学生发“森林防火倡议书”、村委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鞭炮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做到主动防范、自觉防火。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各村要把农事林事生产用火、春游生活用火作为当前森林消防的重点。各村在清明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当前,要严格野外用火审批,3级火险天气以上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在农事林事用火高峰和清明节期间,以村为单位,对进山入口、公墓山、旅游景区等地要增派人员,严防死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各村要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工作大检查,及时处置各种火险隐患;要切实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肇事者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四、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现有的森林消防扑火队要作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必需的扑火物资,随时处于临战状态,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两委要发动党员干部、村民参与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村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保证扑火安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山火扑灭后,要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
古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