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聘任学校法制副校(园)长的通知
各所队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因人事变动,决定对全县各校(园)的法制副校(园)长进行调整和重新聘任,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叶祖伟同志为松阳一中法制副校长;
阙柳发同志为松阳三中集团(三中校区)法制副校长;
丁嘉亮同志为松阳县民族中学法制副校长;
李幸伦同志为松阳三中集团(城南校区)法制副校长;
吴 剑同志为松阳县职业中专法制副校长;
周世德同志为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法制副校长;
何云富同志为松阳县实验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吴龙忠同志为松阳二中法制副校长;
李建明同志为松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龚贵华同志为望松街道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谢义明同志阳溪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廖伟辉同志为水南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周 彬同志为三都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谢必武同志为四都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叶亦竹同志为斋坛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叶伟科同志为叶村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胡建喜同志为竹源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茅志军同志为古市中学法制副校长;
陈永尧同志为古市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
骆 强同志岗寺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杨伟尔同志为赤寿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周跃明同志为樟溪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李子叶同志为新兴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周 浩同志为新处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周 军同志为谢村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张 维同志为古市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张志军同志为雅溪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张 剑同志靖居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赵如庆同志为裕溪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李小兵同志为板桥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刘跃芳同志为大东坝镇中心学校(园)法制副校(园)长;
潘 俊同志为安民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胡旭东同志为玉岩中学法制副校长;
包韶君同志为玉岩镇中心学校(园)法制副校(园)长;
郭腾飞同志为枫坪乡中心小学(园)法制副校(园)长;
李松林同志为松阳县新世纪双语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潘建清同志为西屏镇欢乐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徐亦斌同志为西屏镇七彩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郑 文同志为西屏镇盼盼幼儿园、西屏镇城北杰灵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郑光富同志为西屏镇童乐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林 风同志为西屏镇大风车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潘烈雄同志为西屏镇城中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徐广州同志为西屏镇星星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张竞艺同志为古市镇筏铺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季先进同志为古市镇新时代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丁俊毅同志为古市镇小博士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陈旭东同志为古市镇启蒙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蔡浩然同志为赤寿乡朝阳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何 涛同志为望松街道金果果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徐晓鸽同志为望松街道草塔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支叶军同志为水南街道金太阳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刘 鑫同志为阳溪金宝宝幼儿园法制副园长。
希望上述同志认真履职,确保全县校园的教育教学秩序平稳。
松 阳 县 教 育 局 松 阳 县 公安 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法制副校(园)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法制安全教育,适时组织开展师生防护技能培训和演练。
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出整改建议,扎实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
三、定期走访学校,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五、协助学校开展对有劣迹行为的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
六、协助学校召开家长会议,增强家长正确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感。
七、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完善、充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