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成立松阳县项目审批代办中心的请示
索引号: 78969072_2/2013-05607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2-19 14:54:4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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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政审 [2013]29号                 

 

关于要求成立松阳县项目审批

代办中心的请示

县编委: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提质提速的实施意见》(丽委〔2012〕9号)和《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丽委办〔2012〕69号)文件精神,以及2013年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细则中,审批代办工作要有专门队伍、专职人员的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拟成立“松阳县项目审批代办中心”,为项目业主提供代办服务。

松阳县项目审批代办中心机构性质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松阳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直接在本级审批和审核上报项目的代办;负责对代办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代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向投资者提供代办业务咨询服务。

松阳县项目审批代办中心主要承担综合服务、项目代办、督导管理三方面工作,需要3至5个编制。建议编制方案如下:

编制使用方案一:成立“松阳县项目审批代办中心”,新增股级干部一名,新增编制3至5人作为专职代办员,主要从事综合服务、项目代办、督导管理3方面工作。

编制使用方案二:成立“松阳县项目审批代办中心”与综合协调科合并,新增编制3至5人,除综合协调科职责外新增代办中心相关事宜。

以上请示妥否,望批复为盼!

 

附件:各县市代办中心成立基本情况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附件:

目前各县(市、区)代办中心成立基本情况

 

丽水市审批中心:2013年1月成立(正科级机构) 

新增编制:6人;

青田县审批中心:2012年9月成立(正股级机构) 

新增编制:2人 部门抽调代办员3人;

缙云县审批中心:2006年成立企业服务中心(正股级机构),新增编制2人;

龙泉市审批中心:代办实施意见已经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拟成立“龙泉市重点项目审批代办中心”(副科级机构),准备增加编制3人;

庆元县审批中心:代办实施意见已经印发,已经成立代办中心(正股级机构),增加参公编制2人。

其他县市代办中心在筹建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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