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卫〔2013〕161号
松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松阳县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县、镇乡(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松阳县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卫生局
2013年12月5日
松阳县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撑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省卫生厅《浙江省卫生人才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中长期规划》,结合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人才工作,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卫生人才总量逐步增加,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提高。2012年全县卫生人员总数达1021人,其中在编人员786人,在编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678人。全县有执业(助理)医师500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34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4人。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结构比例为10.77%、35.99%、49.57%,本科、专科、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的结构比例为38.06%、43.95%、17.99%,入选丽水市“138”人才工程2人,拥有省级重点专科专病1个、市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
但是,面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县卫生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匮乏;人才结构和布局尚不合理,医疗机构中护士、中医师比例偏低,护士、中医师相对短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基层卫生人员严重短缺,无法满足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
卫生事业是关乎百姓健康的民生大业,卫生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已成为卫生事业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未来十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田园松阳建设步伐的重要战略时期,是我县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卫生强县”战略,实现卫生人才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就必须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快卫生人才资源开发,加快创新卫生人才发展机制,加快完善卫生人才发展政策,加快推进卫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为全县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卫生人才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围绕人才强县战略总体要求,突出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卫生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卫生人才发展政策,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人才结构调整,推动卫生人才全面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强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强的卫生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提高素质,服务发展。围绕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加快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卫生人员服务能力,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学科带头人、高层次骨干人才为重点,整体推进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医学教育、社区卫生、中医药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
3.调整结构,优化配置。从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卫生人才队伍总量、布局和结构,提高全科医生和护理人员的比例,协调发展公共卫生、医技和中医药等专业队伍。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全县卫生人才合理分布和流动,更好地满足群众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创新机制,完善政策。积极创新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构建政府、社会和单位各司其职的人才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卫生人才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用好的制度和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三)发展目标
围绕实现卫生强县,全面推进“两区建设”,打造“田园松阳”的战略,结合深化医改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到2020年,造就一支数量规模适当、素质能力优良、布局结构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使全县卫生人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初步确立,卫生人才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卫生人才发展政策比较完善,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建成卫生强县,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卫生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和分布不断优化。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1人、注册护士达到2.35人,卫生人才总量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城乡和区域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2.卫生人才队伍的素质大幅提高,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到2020年,全县85%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构建完善的全科医生制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和准入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达到100%;县级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培养、吸引一批在市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和基层人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卫生人才的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3.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形成良好的人才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卫生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待遇保障有效落实,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根据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合理配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形成规模适当、相对稳定、水平适宜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实现“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的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每万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生不少于3名,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助理)医师全覆盖,进修培训农村卫生骨干人才60人,培养公共卫生人员38人。
主要措施:深化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互动与交流,拓宽育才途径。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要有1名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乡镇卫生院每5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一次,乡村医生每2年培训一次,培训结果作为考核、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培训、使用、激励等机制,健全全科医生的执业注册、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全科医生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守门人作用。完善乡村医生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接受业务培训、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落实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完善定向培养制度,加强农村中医药、公共卫生、儿科等急需人才的定向培养,改善农村卫生人才结构,为乡镇卫生院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适宜卫生人才。
(二)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加强医学学科和专业团队建设,加强临床医疗、医学科研、医学高级人才的培养,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引进和合作,培养造就一批医学杰出人才队伍、优势学科带头人队伍和骨干人才队伍,到2020年,培养医学学科学术带头人40人,骨干人才100人。
主要措施:稳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提高全县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与省中医院合作办医的有利契机,促进我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在服务水平、医疗质量和技术能力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加强培训培养,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推进工程,鼓励和支持县级医院培养引进卫生领军人才;加强优势学科带头人培养,选送优秀人才到上级医院学习培养,努力在临床疑难疾病救治、重大疾病防控、中医药继承发展等领域造就一批市内领先、省内知名的卫生高层次人才;推进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培养,选拔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各专业优秀中青年卫生人才,予以重点培养,逐步形成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的良好梯队;依托省151、市138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推进卫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支持医学科研创新,给予科研专项经费和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支持,大力提升医学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一流技术水平的医学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我县医学学术技术总体水平。提高医院骨干人才待遇保障政策,拓展人才发展空间。增强松阳对医学高端领军人才的吸引力,积极落实引进人才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护理人员编制,强化护理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丽水市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适应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强化政府公共卫生职责,以培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应急救治、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等专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0.8人,各类公共卫生人才较好满足工作需要。
主要措施:按照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科学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编制,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和计划,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应急和精神卫生等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政策,吸引、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我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文化建设,培养顾大局、讲奉献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提高优质的中医药特色服务。到2020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人员数达0.4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师至少1人,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
主要措施: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通过师带徒形式培养中青年中医药骨干。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建立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培训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项目。统筹加强农村、社区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县乡村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实施中医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
(五)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加强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管理人才培养、选拔、引进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素质优良的职业化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到2020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干部占到管理人员的85%,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
主要措施: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卫生管理干部培养规划、方案和考评标准,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管理人才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改进卫生管理人才岗位培训方式,积极推动卫生管理岗位培训。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养、选拔、聘用、考核,努力建设一支岗位职责明晰、考核规范、责权一致的职业化医疗卫生管理人员队伍。鼓励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干部积极参加高层次、专业化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到2020年,对所有在岗卫生管理人员普遍进行一次以上岗位培训。
四、完善政策和机制
(一)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健全卫生人才培养制度,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加强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统筹规划继续医学教育,制定在职人员定期培训和带薪培训具体实施办法。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重点加强紧缺专门人才、基层卫生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鼓励卫生人才确立终身教育的理念,加强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完善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适应卫生事业单位发挥公益作用及履行机构职责要求,建立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保障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根据各类卫生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研究建立更加注重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
(三)完善卫生人才投入机制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卫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为人才发展提供经费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人才的开发,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并合理使用经费,形成支持卫生人才发展的合力。加强人才发展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卫生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卫生人才倾斜。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比要有突破。合理调整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荣誉的激励作用。引导和鼓励卫生人才到艰苦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规定享受山区津贴。建立县、乡之间人员流转制度,鼓励县级医院骨干到乡镇卫生院任职,选拔乡镇卫生院工作成绩突出者到县级医院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
(五)完善卫生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加强政府对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卫生人才向农村基层合理流动。结合县、乡、村医疗机构卫生资源一体化运行改革,探索建立卫生人才合作共享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深化县乡对口支援,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中的龙头作用,促进卫生人才向基层柔性流动。逐步推进并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建立健全人员退出机制,妥善处置长期不能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卫生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将人才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党政一把手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负总责,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卫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卫生人才工作列入本县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一部署,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卫生人才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卫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设立卫生人才发展基金,特别要加大对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要逐步加大对人才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经费占单位支出的比重,人才项目经费要优先安排。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利用多种资金参与卫生人才开发。要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人才经费,努力提高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舆论宣传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我县卫生人才工作政策,提倡重视人才就是重视发展的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卫生人才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宣传实施卫生人才规划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完善保护卫生人才和用人主体合法权益的制度规范,形成有利于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制度环境。营造推动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规划目标实现。
(四)加强监督检查
县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考评制度,制定考评方案,每年组织对规划任务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的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督促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卫生人才工作,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开展终期评估,确保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