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3_0/2013-03141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3-11-27 09:57: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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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值班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全面准确掌握各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处置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1号)第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要求:

(一)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到值班电话24小时无空档,认真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接到一般事故报告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遇有较大以上事故等需要上报的事项要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经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处理。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书面或当面与接班的同志做好衔接工作。

(四)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领导内部调整,并做好相关衔接事项。

(五)值班人员要与办公室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工作,原则上谁经办谁负责,对当时值班确实不能完全办理落实的,要与下一班做好交接,防止脱节。

二、值班内容:值班人员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处理,接收上级机关重要事项的办理和来文、来电记录和举报信访工作,并抓好具体事项的督办和落实;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电话:8062374、8061404,传真:8065765

 

                                                           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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