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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街道计划生育的日常事务工作;
2、拟定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培训;
3、做好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
4、做好街道内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5、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6、负责辖区居民一胎服务证的材料审核工作;
7、受县计生部门委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8、指导、督促村、居委会、驻地单位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