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寿乡考勤管理办法
索引号: 75906835_0/2013-03039     发布机构: 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3-11-19 16:07:4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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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阳县赤寿乡委员会文件

赤委[201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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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强化机关效能管理办法,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乡
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上班。
  (1) 乡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 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使用炒股软件、玩电脑

   他娱乐活动。

  (3) 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住村干部下村应提前告知党政办文书。
2、签到。
(1) 乡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截止到8:45。
(2)乡里组织并要求参加的学习、会议由乡党政办点名,学习、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值班。按规定值班时间不得随意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才能和别人换班,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4、请假。
(1) 干部因公出差、培训、请假(事假、病假) 必须办理出差和请假手续,出差和培训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

(2) 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或乡长审批,一般干部请假或培训,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包含2 

 天)由分管领导审核,乡长或书记签批;假条(需本人填写) 交办公室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如人在乡外临时确有急事的,应通过电话向相应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回乡后及时补假。
(3) 全体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病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二、管理办法

1、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季度由乡效能办对干
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迟到、缺席和查到离岗的干部,计入当月考勤。
2、上班时间,乡效能办对乡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1) 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或党政办的,按照旷工处理。
(2)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
(3) 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迟到、缺席和离岗查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旷工一天给予诫勉谈话。如果在一个月内督查到1人2次迟到、缺席和离岗的违纪现象扣年终考核奖金300元。旷工2天以上(包括2天) 扣年终考核奖金500元。

    本制度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望全体乡干部自觉执行。

中共赤寿乡委员会

赤寿乡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

 

赤寿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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