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计生委〔2010〕31号)、《关于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的意见》(浙人口计生委〔2013〕28号)等文件精神及省、丽水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坚持“知情自愿、免费服务、科学规范、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县“计卫合作”优势,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服务、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为基础,以县妇幼保健所、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检查项目,拓展服务人群,提升服务质量,深化优生“两免”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国家优生项目全覆盖,使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均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 80%以上,参检人群随访率达到 100%。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1.本地户籍人口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含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妇。
2.辖区内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服务内容
主要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及我县实际,具体为以下方面:
1.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观念,积极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2.健康检查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每对夫妇每孩次可享受一次。
(1)男性健康检查项目:以“两免”中男性婚检项目为基础,增加 Rh血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查、肾功能检测(肌酐);
(2)女性健康检查项目:以“两免”中女性婚检项目为基础,增加 Rh血型、阴道分泌物沙眼衣原体抗体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查、肾功能检测(肌酐)、甲状腺功能检测(TSH)、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3)女性孕前优生检测项目:以“两免”中孕前优生检测项目为基础,增加弓形虫 IgG抗体检测。
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3.风险评估
综合分析计划怀孕夫妇检查结果,评估和识别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生物、心理、环境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提出评估建议。
4.咨询指导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有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5.妊娠随访
及时了解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的怀孕信息,在怀孕 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指导接受相关服务。对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妊娠的妇女,于分娩后 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 2周内,进行妊娠结局随访,了解记录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指导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告知产后保健和新生儿保健注意事项。
(三)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县妇幼保健所、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为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规定要求执行,做到不漏项、不缺项,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妇保人员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健康教育、基本信息采集和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及信息记录、资料送达等任务。
乡镇(街道)计生专干、村级计生服务员负责入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协助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对夫妇每孩次可免费享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在接受一次免费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准备再次怀孕的,要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对象接受免费检查时,对超出国家规定的检查项目费用自理。
要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服务流程
1.宣传服务
由乡镇、街道组织各村、社县对本辖县内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宣传,村级计生服务员根据掌握的服务对象信息,入户发放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知单及健康宣传教育资料。
2.检查服务
(1)婚检对象携带身份证,到松阳县妇幼保健所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申请再生育对象凭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知单,携带身份证,到松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松阳县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对参加婚检对象凭身份证,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收集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填写相关医学文书,在提供婚检的基础上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定的项目(已包含在免费婚检项目中并接受过检查的,不再重复检查),进行高风险对象的检查,并填写发放松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单。
(3)松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负责提供申请再生育对象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收集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填写相关医学文书,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行高风险对象的检查,并填写发放松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单。
3.告知
松阳县妇幼保健所及松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风险人群告知、信息录入、风险因素评估、告知咨询指导、告知书发放及医学建议,资料妥善保管并存档。
4.随访和汇总上报
(1)村级计生服务员每月及时收集已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的怀孕信息,上报镇级计生服务站,并将信息与各乡镇妇幼人员共享。
(2)乡镇、街道计生专干、妇幼人员或责任医师根据工作职责对怀孕夫妇开展随访服务,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随访记录表》及《出生缺陷儿登记表》,于每月25号前分别报送松阳县妇幼保健所和松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3)松阳县妇幼保健所及松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工作人员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统计已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结果和早孕、妊娠结局等数据,每月30号前上报松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教育技术科。
(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单为依据对各乡镇进行考核。
5.经费
免费婚检对象:原婚检项目,按原优生“两免”规定执行,增加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由县财政安排;其他对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由县财政安排。项目经费每年结算一次,由检查单位分别统计上报县卫生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联络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局。
(二)密切协作配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民生项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健全服务机制,严格信息管理,强化人、财、物保障,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标语、宣传窗、黑板报、发放资料、育龄妇女培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向所有计划怀孕的夫妇普及优生科普知识,全面提高群众的优生意识,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孕前优生检查人群的覆盖率。
(四)加强考核评估。县政府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乡镇(街道)及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年底根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惩,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浙江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基本内容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和结算指导价(一)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和结算指导价(二)
4.各相关单位任务分工
5.流程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江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基本内容
序号 | 项 目 | 女性 | 男性 | ||||
1 | 优生健康教育 | √ | √ | ||||
2 | 病史询问 | √ | √ | ||||
3 | 体格检查 | 常规体检 | √ | √ | |||
生殖系统检查 | √ | √ | |||||
4 | 实验室检查9项 | 阴道分泌物检查 | 白带常规检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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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检测 | √ |
| |||||
沙眼衣原体检测 | √ |
| |||||
5 | 血液常规检验 | √ | √ | ||||
6 | 尿液常规检验 | √ | √ | ||||
7 | 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 | √ | √ | ||||
8 | 血清葡萄糖测定 | √ | √ | ||||
9 |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 √ | √ | ||||
10 |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 √ | √ | ||||
11 | 肾功能检测(肝酐) | √ | √ | ||||
12 | 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 | √ |
| ||||
13 | 病毒筛查4项 | 梅毒螺旋体筛查 | √ | √ | |||
14 | HIV检测 | √ | √ | ||||
15 | 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 √ |
| ||||
16 | 肝功能(十二项) | √ | √ | ||||
小 计 | 330元/对 | ||||||
17 | 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 | √ |
| ||||
18 | 巨细胞病毒IgM和IgG抗体测定IgGIg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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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弓形虫IgM和IgG抗体测定 | √ |
| ||||
20 | 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 √ | √ | ||||
21 | 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 √ |
| ||||
小 计 | 80元/对 | ||||||
结算价合计:410元/对 | |||||||
附件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和结算指导价(二)
松阳县实施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项目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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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划 怀 孕 夫 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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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待孕夫妇 | 申请再生育夫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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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告知 |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乡村两级计生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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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 | 1、宣传避孕知识,优生健康知识及参加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项目的意义;2、发放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资料;3、发放《国家孕前优生检查服务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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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所 | 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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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BLE FCK__ShowTableBorders"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 |||||||||||||
1、开展健康教育; 2、进行健康检查; 3、进行风险评估; 4、建立档案; 5、检查结果汇总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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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人群 | 一般人群 | 高风险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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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随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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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告知新婚待孕夫妇高风险评估结果,给予针对性优生咨询指导,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建议。 | 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 告知评估结果,给予咨询指导 | 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负责告知申请再生育夫妇的高风险评估结果,给予针对性优生咨询指导,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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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随访确定早孕并记录,建议定期接受孕期保健;负责健康教育、基本信息采集、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及信息记录、根据随访结果填报表格、资料送达等及相关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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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 县人口计生局:项目定期汇总签章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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