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1〕40号)精神,组建松阳县经济商务局,挂松阳县中小企业局牌子。县经济商务局是负责调节全县近期国民经济运行,主管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将原县经济贸易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产业协调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商务局。
(二)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强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信息产业,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2.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3.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监管节能降耗工作。
4. 加强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加强城乡商业网点的规划,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三)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各级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县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优化全县工业、信息产业布局,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负责工业园区及乡镇工业区块建设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协调推进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国家、省、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相关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相关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专项,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六)负责建立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机制;监测、分析煤炭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负责煤炭经营企业资质和煤炭运行秩序的管理,负责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负责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负责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县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审核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负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参与全县电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电力价格制定。
(八)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相关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项目示范;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核准节能产品认定;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
(九)牵头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文化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
(十)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协调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引进内资工作;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和检查;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协调全县茧丝绸工作。
(十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咨询资质认定。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协调全县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四)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协调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开展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除计算机病毒防治外),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县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制定相关的规划并协调管理,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积极培育信息产业,壮大信息产业经济规模。
(十六)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七)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与流转、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省、市、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担保及再担保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稽查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外来投资导向目录,并负责招商项目的信息发布;制定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和企业来丽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承办县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组团出访;协调、指导各招商主体和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引进外来投资中介人的奖励审核;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联系国内外相关大型企业、投资机构来丽考察投资,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和汇总上报。
(十九)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负责全县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
(二十)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二十一)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的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应对及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做好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贸易政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负责制定全县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初审上报以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县出口品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国际货代企业的备案登记,审核、管理国(境)外非企业经营组织常驻本县代表机构;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
(二十四)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
(二十五)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推动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二十六)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依法审核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负责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本县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二十七)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牵头组织赴国(境)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
(二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经济商务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督查、政务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财会、会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外事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局内党建、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政工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经济运行科与其合署)
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局研究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综合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工作思路,起草全县性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报告;组织编制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分析全县经济形势,起草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措施;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对策措施;组织产业指导信息发布。
监测、分析全县日常经济运行态势,起草月度和季度全县经济形势报告,跟踪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组织调研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
(三)技改投资科(资源能源科、行政许可科与其合署)
组织拟订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培育和指导新兴产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培育区域品牌;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分离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申报和管理国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投资规划,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参与内外资引进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负责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承担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核准申报;承担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核;承担各类台站、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站址的审批、审核;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等相关资质认证的初审工作;拟订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与管理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专项;研究提出技术创新的政策,推动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
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承担全县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拟定节能、工业节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新能源、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及推广应用,制定示范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负责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指导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组织制定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资质管理;承担全县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县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审核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承担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参与全县电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负责办理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核、发证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联办、现场踏勘、验收等工作。
(四)中小企业科
提出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指导农民创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指导和服务农村家庭工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相关统计和发展动态监测分析;指导和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和专业化生产;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地区间经济合作与交流;承担中小企业协作交流的对外联络工作;宏观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化;承担中小企业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中小企业工作的情况综合等综合性事务管理;承担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配合指导中小企业开展产权交易,促进中小企业产权流转;配合指导工业企业上市,配合指导企业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关于加强企业资金链安全、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资金链安全监测分析工作;研究拟订风险防范和预警救助机制,做好化解金融风险和处置工作。提出服务企业工作措施,协调、组织企业融资工作,企业扶持政策兑现,企业发展中问题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直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国内贸易与市场运行科(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
贯彻实施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以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监测、分析全县贸易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省级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有关全县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肉类、食糖等国家储备的收储、投放、轮换等相关工作;负责屠宰行业管理和商品猪基地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国内展览、广告、再生资源回收、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做好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按照国家酒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协调酒类产销管理工作;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县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外经贸宏观运行情况;宏观指导外经贸洽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审核申报对外贸易经营权;指导、协调全县外经贸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外经贸企业;负责工商业外资项目报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工作;负责自营出口企业申报备案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海外投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带样加工、补偿贸易;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承担多双边对外经贸谈判和国际服务贸易谈判活动中有关县内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口创汇企业的培育工作。
(七)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
协调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组织对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审查;负责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和检查;推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发展、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承办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等资质认证;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测评等工作;承担县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数字认证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发展;承担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子信息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信息化体系建设;做好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信息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信息产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承担信息产业统计汇总等基础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等有关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软件类项目;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等资质认证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推进“智慧政府”建设。
(八)经济技术协作科
本科室为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与外县之间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合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研究拟订我县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组织协调外县经济组织到松阳的投资与合作事宜;负责外来企业与机构来松阳设办事处的联络、服务与管理工作,以及本县企事业单位到县外(境内)设立办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县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的来访接待工作和县领导对外县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出访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
提出全县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工作计划及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对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重大项目个案进行基础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初步方案;负责指导考核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运用各种媒介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环境的推荐说明与信息发布工作;依托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力量,做好各项招商引资活动的牵头、组织、服务工作;加强招商引资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招商代理、网站招商的选择和管理;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踪服务、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
四、人员编制
县经济商务局行政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商务局领导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
五、直属机构
县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为县经济商务局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市场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市场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和实施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参与商贸流通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范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贯彻实施相关政策,发展与完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及农村商贸设施;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准入程序,组织制订和实施城县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县商业设施建设,提出加快县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县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有关商贸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可研、立项;负责管理规范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准入;贯彻落实汽车贸易政策,负责二手车、报废汽车、老旧汽车更新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挂靠在县经济商务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商务局领导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二)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三)中药产业发展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负责医疗机构中药质量的管理;组织重大中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开展中药人才培养;统筹协调中药产业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涉及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实施中药产业现代化科技攻关,组织实施中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拟制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中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中药产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负责组织实施中药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产品研制计划;指导中药企业技术创新;负责中药出口的管理。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牵头制订中药材种植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负责中药材基地项目申报及基地建设;负责牵头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制订木本和以森林为载体的中药材发展规划;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培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药材市场管理和中药广告的管理。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四)药品流通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负责药品生产和储备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准入和质量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药品流通管理工作。
(五)节约用水工作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城市采水和管网供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