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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翁盛强任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李平任松阳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应坦亮任松阳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周火明任松阳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叶建胜任松阳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吴建森任松阳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徐建红任松阳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占军任松阳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周冬芽任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潘秀云任松阳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科员;
李超任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陈梅芳任松阳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蓝永红任松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
叶维德任松阳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金柯的松阳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叶越屿的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