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队:
《松阳县安监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考核办法 通知
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 7月4日印发
松阳县安监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12年度)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 2012年安全监管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年终全面考核与平时动态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各科、室、大队。
三、评分标准
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公共考核占30%,业务考核内容70%。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扣分最多限于该项基本分。
四、考核办法
(一)局考评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考核组成员。实施交叉考核,办公室做好相关统计。
(二)年底各科室(队)自查打分,并写出全年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报告,上交局班子。
(三)局考评组根据相关统计记录,对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各科室队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交叉考评打分。
(四)汇总考评组打分情况,经局班子审核、确定各科室(队)全年考核得分情况。
五、奖惩办法
年终各科室(队)按实际得分计算,低于100分的按每分/人扣30元标准计算应扣总额,由各科室(队)负责人考核确定各科员年终奖金扣减数,不搞平均主义。局长及其班子成员的年终奖金分别按科室、分管科室的扣减均额扣减。
对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问题之一的,取消当事人年终奖金,科室(队)负责人扣除三分之一年终奖金。
六、要求
(一)各科室(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各科室(队)可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将目标责任所涉及的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人。
(三)工作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对所担负的工作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四)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作目标的完成,必须及时向考评组作出书面说明,由局班子审定。
七、附件
(一)安监局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共部分)
(二)局办公室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危化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监察大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安监局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共部分)
序 号 | 内容与要求 | 基 本 分 | 考核评分标准 | 自 查 分 | 考 核 分 |
1 | 制度执行 1、认真遵守局机关各项制度。 2、每月各科室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每半年制定书面工作计划和总结交局办公室。 3、倡导学习,每科室(队)作一次专题业务讲座。 4、团结共事,相互配合,合作良好。 5、廉洁从政,当好参谋,树好形象。 6、积极主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 20 | 会议、上下班迟到、早退、缺席(旷工)等的按局规章制度处理;半年工作计划、总结少1次每次扣2分,迟报每次扣1分;专题讲座未落实的扣2分;有举报服务态度差经查实的每人次扣3分。有违纪违规行为被通报以上的每人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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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调研 1、市局网站、简报:办公室每月信息投稿不少于6篇,录用不少于5篇;矿山科、危化科、监察大队每月信息投稿不少于3篇,录用不少于2篇。(省局录用一篇按3篇计,国家总局录用一篇按5篇计,就高统计不重复)县级媒体:办公室每月信息投稿不少于3篇,全年录用不少于12篇;矿山科、危化科、监察大队每月信息投稿1篇以上,全年录用不少于3篇。 2、每科室完成安全生产领域调研文章1篇。 | 10 | 全年在市局网站、简报和县级媒体投稿修信息每少1扣1分,录用信息每少1篇扣1分,调研文章未完成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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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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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序 号 | 内容与要求 | 基 本 分 | 考核评分标准 | 自 查 分 | 考 核 分 |
1 | 负责做好会务、文秘、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保卫等工作,加强公车日常管理,做好中心窗口的服务工作。 | 6 | 未及时做好会务,每次扣2分,文秘出现较大差错每次扣2分,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3分。文件遗失泄密或差错每次扣1分,印章、介绍信管理出差错每次扣1分,档案未及时归档或出差错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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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次月10日前编印《松阳安监》全年不少于12期,完成党政部门考核的信息任务。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6 | 《松阳安监》未及时编印,每次扣1分,每少编一期扣2分,党政部门考核的任务数未完成扣2分。政务信息未及时公开被通报的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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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2次,协助县府办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不少于4次,定期分析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乡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年中(终)2次以上督查、考核。确定、公布并督促整改一批县级隐患单位。 | 8 | 检查或例会未及时组织每次扣2分,每季未定期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的,少1次扣1分。未组织检查督查考核的,每次扣2分,县级隐患单位未公布并督促整改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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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企业分类评估分级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 10 | 未出台安全生产诚信实施办法的扣2分,未开展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和分级管理的扣3分,未落实黑名单制度的扣2分,“打非治违”工作未部署的扣3分,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扣3分,未及时公布重大隐患整改单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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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日常市、县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做好县政府综合考核及市安委会安全专项考核的相关台账材料准备工作。 | 10 | 因材料迟报、漏报而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因工作失误对市、县综合考核造成重大影响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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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500人以上。 | 10 | 未出台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相关文件的扣3分,未制定全年宣传教育计划的扣3分,安全生产月活动未开展扣3分,举办培训班人数达不到400人扣5分,达不到500人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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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修订完善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上报伤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报表,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 8 | 未及时动态修订和完善预案的扣2分,每月未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报表和隐患排查治理报表的,少1次扣1分,上报资料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案件审查不严导致失误每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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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遵守信访制度,按时报结信访案件,避免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越级上访事件。 | 6 | 未及时报结的每件扣2分,因科室工作不深入造成越级上访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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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做好财产购置、管理、维护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完成局领导或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 | 6 | 工作失误扣3分,未及时做好扣2分。未完成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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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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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序 号 | 内容与要求 | 基 本 分 | 考核评分标准 | 自 查 分 | 考 核 分 |
1 | 制定并完成年、季、月执法计划,年内对所有危化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指导协调化工、医药等行业和液化石油气充装、民爆器材储存经营单位、工业区块企业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120家(次)并做好隐患整改的督查。 | 10 | 查验执法文书为准,未制定年、季、月执法计划的扣2分,危化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检查覆盖面达不到100%的扣3分,化工、医药、液化石油气充装、民爆器材储存经营单位等专项检查每少1项扣2分,检查企业少于110家(次)扣3分,隐患整改督查不到位,每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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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积极推进危化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其它行业标准化建设,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事故连锁自控系统的应用。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推进安评和监管工作,进一做好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批工作。按时完成溶剂回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 | 10 | 危化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率低于80%的扣2分;化工生产企业未安装事故连锁自控系统应用的,少1家扣1分;重大危险源未普查登记建档的扣2分、监管措施未落实的扣2分,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三同时未审批的每家扣2分。对未按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溶剂回收企业未予以撤停的,发现1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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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突击检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危化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巡查面100%。及时公布重点隐患并督促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工作手册”制度,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全员轮训。 | 12 | 整治无方案、无措施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的扣1分,排查每少1次扣2分,每少1家扣1分,挂牌隐患整改不到位,每家扣2分。未落实“工作手册”制度的每家扣2分;危化企业从业人员未轮训的扣3分,危化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每例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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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促指导古市、望松、新兴、赤寿、谢村、新处、樟溪七乡镇(街道)及联系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工作手册”。 | 10 | 联系乡镇(街道)未有效履行相关职责的扣2分,行政村(社区)公共协管员配备率未达100%的扣1分,未对协管员进行工作考核的扣1分,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的,发现1家扣1分。联系乡镇(街道、园区)未建立“一企一档”的,少1家扣1分,明查暗访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不力,1家非法单位未关闭扣2分,1个非法或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扣1分。联系乡镇和单位规上企业开展诚信机制建设达不到80%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5分,推行“工作手册”达不到90%以上的每个扣2分,落实不到位每个扣1-2分,新一轮安全状况评估,分类监管未开展的扣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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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做好危化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工作,及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 | 8 | 未及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每家扣3分,未及时办理换发证每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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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行政处罚,25日内做好事故调查和报结工作。自办移交企业违法违规一般处罚案源5件以上(一般案件达到任务数50%以上,不足部分可按2件简易案件折抵1件一般案件)。 | 8 | 逾期未调查报结的每件扣2分,未完成案件数的,少一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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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指导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并督促开展演练,修订完善全县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 6 | 未审查备案的一家扣2分,企业演练工作未开展的发现1家扣1分。未督促开展县级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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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科室台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及时完成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交办信访件和举报件查处报结工作,完成局领导或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 | 6 | 台账未建立扣3分,文书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1分,材料、报表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信访件和举报件未及时办结反馈的每件扣2分,交办任务未完成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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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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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序 号 | 内容与要求 | 基 本 分 | 考核评分标准 | 自 查 分 | 考 核 分 |
1 | 制定并完成年、季、月执法计划,每季度对所有矿山企业安全检查不少于一遍,有计划组织开展冶金、机械制造、建材行业、园区企业及消防、水利、交通、建设工程等专项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88家(次)并做好隐患整改督查。 | 10 | 未制定年、季、月执法计划的扣2分,未完成每季度对矿山企业安全检查一遍的扣3分,开展专项检查每少1项扣2分,检查企业少于88家(次)扣3分,隐患整改督查不到位,每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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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实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未开展安全评价冶炼企业开展安评,指导规模以上机械制造、建材、冶金等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 8 | 未按要求完成安评的每家扣2分,工贸行业开展示范创标企业少于5家的扣1分,未开展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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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矿山隐患排查,及时公布重点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推行“工作手册。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地下矿山“六大避险系统”建设。 | 10 | 整治无方案、无措施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的扣1分,排(检)查每少1次扣2分,每少1家扣1分,挂牌隐患整改不到位,每家扣2分。未落实工作手册制度的每家扣2分,矿山企业达标率低于80%的扣2分,未建立在用尾矿库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推进计划的扣1分,地下矿山“六大避险系统”建设未开展的扣2分。发生矿山企业死亡事故和尾矿库垮坝事故的每例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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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促指导象溪、大东坝、板桥、枫坪、玉岩、安民、裕溪七乡镇及联系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工作手册”。 | 8 | 联系乡镇(街道)未有效履行相关职责的扣2分,行政村(社区)公共协管员配备率未达100%的扣1分,未对协管员进行工作考核的扣1分,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的,发现1家扣1分。联系乡镇(街道、园区)未建立“一企一档”的,少1家扣1分,明查暗访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不力,1家非法单位未关闭扣2分,1个非法或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扣1分。联系乡镇和单位开展规上企业诚信机制建设达不到80%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5分,推行“工作手册”达不到90%以上的每个扣2分,执行不到位每个扣1-2分,安全状况评估分类监管未开展的扣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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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矿山(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换)证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非法行为。 | 8 | 未及时办理换发证每家扣2分,发现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的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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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行政处罚,25日内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结工作。自办移交企业违法违规一般案源5件以上(一般案件达到任务数50%以上,不足部分可按2件简易案件折抵1件一般案件)。 | 8 | 逾期未调查结案的每件扣2分,未完成案件数的,少一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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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科室台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及时完成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 6 | 台账未建立扣3分,文书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1分,材料、报表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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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报备制度,修订完善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矿山企业编制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指导、协调或参与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 6 | 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报备的,发现1家扣2分,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修订完善的扣2分,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未审查备案的一家扣2分,企业演练工作未开展的发现1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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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时做好矿山信访、举报查处报结工作,完成局领导或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 | 6 | 信访件和举报件未及时办结反馈的每件扣2分,交办任务未完成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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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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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大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序 号 | 内容与要求 | 基 本 分 | 考核评分标准 | 自 查 分 | 考 核 分 |
1 | 制定、落实年、季、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时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活动,检查企业不少于60家(次)并做好隐患整改的督查。 | 10 | 未制定年、季、月执法计划的扣2分,未及时完成专项执法活动的,每次扣2分,检查企业少于60家(次)扣3分,隐患整改督查不到位,每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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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15件,其中自查立案不少于5件(一般案件达到任务数50%以上,不足部分可按2件简易案件折抵1件一般案件)。 | 10 | 未及时取缔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单位无证生产经营,每家扣3分,移交案件未及时办结的每件扣1分,未完成自立案件数的每少1件扣2分,行政复议撤销、败诉的每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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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5日内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结工作,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做好事故的立案和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 10 | 事故调查报结逾期每件扣2分,事故处罚程序不到位的每件扣2分,2个月内未结案每件扣2分,整改措施未督促落实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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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促指导西屏、水南、叶村、斋坛、竹源、三都、四都七乡镇(街道)及联系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工作手册”。 | 10 | 联系乡镇(街道)未有效履行相关职责的扣2分,行政村(社区)公共协管员配备率未达100%的扣1分,未对协管员进行工作考核的扣1分,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的,发现1家扣1分。联系乡镇(街道、园区)未建立“一企一档”的,少1家扣1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每乡镇扣1分,明查暗访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不力,1家非法单位未关闭扣2分,1个非法或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扣1分。联系乡镇和单位规上企业开展诚信机制建设达不到80%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5分,推行“工作手册”达不到90%以上的每个扣2分,执行不到位每个扣1-2分,新一轮安全状况评估,分类评估未开展的扣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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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并负责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访件的承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 | 8 | 信访件和举报件未及时办结反馈的每件扣2分,台账未建立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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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排安全专项执法活动不少于2次 | 8 | 每少一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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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处罚案卷,并及时归档。及时完成行政执法报表、资料等的统计上报工作。 | 8 | 文书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1分,行政处罚案卷不合格的1个扣2分,材料报表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报表差错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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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做好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做好乡镇安监机构执法权的委托工作。完成局领导或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 | 6 | 统计分析工作每半年1次,每少1次扣2分,委托执法工作未落实扣3分。交办任务未完成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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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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