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5月县政府部署开展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排查出一批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并着手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显著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丽政发明电〔2012〕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政府成立由王峻县长担任组长,毛胜法、胡卫亮、雷超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担任组员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相互补台,相互衔接,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形成环环相扣、不留死角的监管链条,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行动。
二、明确目标,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百日行动中,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根据全市和我县食品隐患排查清理结果,百日行动要重点针对非法添加工业染料、劣质食用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网售食品安全等20个突出问题(详见附件)进行整治,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会同参加部门开展相关调研,研究制订专项整治任务措施;参加部门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全面对食品种养殖环节、食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以及餐饮服务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不漏企业、不落环节、不留死角,真正把底数摸清、把情况搞实、把问题找准、把问题解决彻底。要充分利用检测资源整合、举报投诉、案件查处、风险管理、日常监管等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对排查发现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要分门别类研究解决办法,制订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基本控制,有效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和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督促引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此段食品企业包括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开展“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员进行集中动员和培训工作,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结合行业的特点,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建立一个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下发一个文件、发放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动员学习会、组织一次内部自律大排查,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一次联合大检查,引导企业规范守信经营。建立“红黑榜”制度,支持保护诚信守法企业和龙头企业,坚决关停一批失信违法企业,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行业。
四、重拳出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用重典、出重拳,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以“快刀利剑”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凡发生在我县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认真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共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 》(丽食安委办〔2012〕7号)的精神,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百日行动期间,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五、重宣传群防控,形成强大社会合力。要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积极举报。要将宣传教育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农民信箱、手机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宣传部门要制订百日行动宣传方案,主动组织记者进村入企,到食品生产经营一线,报道工作进展,宣传正面典型,反映存在问题。新松阳和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开展专题报道,在百日行动期间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按要求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办报送信息和报表,随时报送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情况。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六、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百日行动督查考评机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督查,及时分析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县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建立整治信息周报和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分别按照要求,及时填报至县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总结于10月18日前上报县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平安松阳、卫生乡镇、食品安全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在百日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附件:松阳县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规范交办表
二Ο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阳县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规范交办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主要现状 | 牵头部门 | 参加部门 |
1 | 茶叶质量安全问题 | 茶叶种植中使用违禁农药或农药残留超标的 | 县农业局 | 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乡镇(街道) |
茶叶加工中掺杂使假使用色素等 | 县质监局 | 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乡镇(街道) | ||
茶叶流通中掺杂使假等 | 县工商局 | 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乡镇(街道) | ||
2 | 水果保鲜剂安全问题 | 本地水果保鲜剂安全问题 | 县农业局 | 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
荔枝等外地水果保鲜剂安全问题 | 县农业局(包括农贸市场的监督抽检) 县工商局(包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县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行为查处) | |||
3 | 豆芽生产中滥用添加剂问题 | 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滥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无根剂等 | 县农业局 | 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 |
4 | 鲜笋农药残留和重金属问题 | 鲜笋农药残留和重金属问题 | 县林业局 | 县工商局 |
5 | 水产品中添加孔雀石绿问题 | 水产品生产、运输和消费等环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 | 县水利局 | 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
6 | 工业硫磺生产加工食用农产品问题 | 工业硫磺熏制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食用农产品 | 县质监局 | 县农业局、县工商局 |
7 | 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问题 |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中将工业明胶充当食用明胶使用 | 县质监局 | 县经商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
8 | 非法使用硼砂或硼酸加工食品问题 | 在生产加工环节中非法使用硼砂或硼酸加工食品 | 县质监局 | 县工商局、县经商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
9 | 过期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置问题 | 利用过期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原料加工为新食品的安全隐患 | 县质监局 | 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
市场流通环节过期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 县工商局 | 县质监局、县卫生局 | ||
10 | 肉品安全问题 | 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畜禽及相关制品 | 县经商局 | 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
11 | 辣椒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工业染料问题 | 辣椒粉、辣椒酱及相关制品中非法添加碱性橙、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 | 县工商局 | 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 |
12 | 网络销售食品问题 | 无实体店的网上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 | 县工商局 县公安局 | 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 |
13 | 散装白酒的食品安全 | 市场销售的散装白酒可能存在质量不合格、票货不相符等安全隐患 | 县工商局 | 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
14 | 去皮毛芋滥用添加剂问题 | 在去皮毛芋、土豆中滥用二氧化硫漂白保鲜问题 | 县农业局(包括农贸市场的监督抽检) 县工商局(包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县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行为查处) | |
15 |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 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聚集、乱设摊点,学生辨别能力较低、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隐患 | 县住建局 | 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
16 | 滥用含铝膨松剂问题 | 在糕点、馒头和油条生产滥用含铝膨松剂导致铝含量超标问题。 | 县卫生局 | 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
17 | 农村学校自备菜安全问题 | 自备菜由于贮藏条件差,贮藏时间长,其微生物及亚硝酸盐超标问题 | 县教育局 | 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财政局 |
18 | 食用油整治问题 | “餐厨废弃物”、“地沟油”、“老油”等废弃油脂回收管理 | 各乡镇(街道) 县食品安全办 | 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商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
收集猪牛羊等屠宰废弃物加工动物油脂 | 各乡镇(街道) 县食品安全办 | |||
散装食用油经销中存在非法勾兑等隐患 | 县工商局 | |||
19 | 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 | 农村饮用水微生物超标等问题 |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局 | 县水利局、县爱卫办 |
20 | 农村聚餐申报食品安全问题 | 农村红白喜事聚餐食品来源、储存、加工、厨师等安全问题 |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局 | 县工商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