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坛乡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机关内部管理,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机关各职能办公室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集体学习制度
1、实行月学习日制度。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为机关干部学习日,全体机关人员要按时参加点名。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
2、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出发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说明情况。
3、全体机关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同时要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笔记由机关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
4、每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在下个学习日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二、考 勤 制 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提前说明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未签到一次扣10元,工作时间由乡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的每次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审批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假满后2天内不补办手续的,每天扣10元。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每天扣100元。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或乡长批准;其他机关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工作片长批准,一天以上的先由分管领导或工作片长审核,书记(乡长)批准
6、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事假超过三十天、旷工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8、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三、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机关各职能办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
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干私活或从事无集体统一组织的娱乐活动。住村人员下村不到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返回机关,否则,视为早退。
4、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向职能办主任(片长)汇报请示工作。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所住村或所负责的线发生突发性事件或紧急事件应于事件发生1小时内上内党政办,未及时上报的,每例扣100元,造成工作被动或严重后果的,扣200元。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党政办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乡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办公室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经乡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集体决定后执行。
8、各职能办主任(片长)要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驻村干部每周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村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主要领导每周安排1个行政村开展现场办公,指导工作。驻村干部要督促落实所住村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四、廉政制度
1、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各种办公用品及设施。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执行公务时,不准接受基层或其他单位的超标准招待和宴请。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来自基层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得以任何形式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借工作之机收取回扣、好处费等各种形式的贿赂。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5、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经查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值班者,工作日每次扣20元,休息日每日扣50元。
2、坚持组长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脱岗,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4、值班期间,实行首问责任制,负责处理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在值班期间发现打牌、搓麻将等娱乐活动的,每次扣50元,没有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从而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扣除值班人员50元,带领组长100元。
六、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机关干部要自学爱护和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实行公共财产登记保管制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指定专人管护,变动办理交接手续。
2、机关公共用品由党政办统一采购,各职能办有需求须事先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审批表,注明用途及数量,由曾俊民统一采购。
3、各办公室配备工作必需的大额办公用品,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逐级报乡长批准后进行政府采购,并报党政办记入《物资登记簿》。
4、公共财务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七、公务接待制度
1、党政办具体负责公务日常招待。凡上级单位或外地来人到我乡进行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有关领导通知党政办公室,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2、招待中要尽量压缩和控制饭菜、酒水标准,原则上人均不超过50元(含烟、酒、饭菜等),并限制陪餐人员。
3、乡招待用餐地点一般安排在乡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外面招待的需请示主要领导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特殊情况进行的娱乐性公务接待不挂账,接待后及时开具发票报销。
4、对来宾以礼相待,文明待客,热情诚恳。提倡禁酒,严禁酗酒,敬酒热情而不过分。
八、计算机管理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党政办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2、严禁访问不健康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小说、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炒股、实时在线聊天等。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防病毒等,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维护、查杀病毒等,确保计算机安全、正常使用。
4、未经党政办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占用统一分配的IP地址;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对于发生的泄密事件,按保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下班前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因防范不当造成损失的,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7、所有办公室计算机的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同时留存原始记录,以防遗失。
8、机关各办公室计算机由党政办协调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维护维修。
九、文件材料打印制度
1、党委、政府文件从拟草、修改、签发到打印、发送、归档都要符合公文处理要求,必须分别经书记、乡长签发,杜绝乱发、滥发文件现象。
2、党委、政府印章分别交专人保管,盖章需相关领导签字;借出公章须登记并及时归还,若出现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3、机关打印党委、政府文件材料经党政办主任审核后一般应在乡文印室打印,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要先审批,文印员要严格把好关。
4、文件收发员每天登录公文交换平台,及时签收和分发文件,按公文内容缓急要求,急件急送,速送速批,对于交办的文件,承办人员非特殊情况当日阅批,交办公室归档。
十、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条例,遵循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安全停放。
2、上班期间,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一律在办公室等候,保证随叫随到,有事须向办公室请假。如出现不在办公室,延误领导出发现象,将严肃追究驾驶员责任,出现一次罚款50元,并在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上作检查。
3、驾驶员需做好出车记录,不得无故在外停留。
4、驾驶员在中午及出发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与领导出发时,要搞好相关服务及保密工作,一律不准私自捎人,如有特殊情况捎人时须提前征得出发领导同意。不准乘领导开会、办事期间,不与领导打招呼私自办事。
6、驾驶员如累计出现三次违反上述规定,予以辞退。
7、严格安全行车奖惩,对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年度安全奖,非上班期间且未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安排出发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损失,同时予以辞退。
(二)车辆维护与燃修
1、车辆必须定时清洗,保持外观清洁,车内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2、严格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小修自理,大修节约。所有车辆必须到定点修理厂家维修,并履行审批手续。
3、驾驶员加油时,须到指定地点加油,严禁跑、冒、滴、漏现象。
十一、督查制度
1、乡党委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徐福标任组长,副书记陈新军、詹钧强、纪委书记章剑荣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委员等干部为成员。
2、实行随机督查,乡督查组将不定期督查,督查范围主要包括办公室、村组工作现场、出差办事地等处,督查采取实地察看、电话查询等方式。
3、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期间参与打麻将、打牌等行为,每发现一次扣300元,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看小说、电影、聊天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被县级督查到的每次扣500元,年度内有三次被督查到的,取消评先资格。
4、督查中发现干部不在岗的,按缺勤处理,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20元,次日进行通报,第二次除处罚通报外,年终不得评先评优,年度累计达10次,年度考核公务员为不称职,事业干部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处理。
5、督查人员与分管领导弄虚作假,包庇干部,与当事人同等处罚。
十二、工作纪律
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决议或擅自改变党委政府决定的;
2、工作日随意酗酒,累计三次以上或因酗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4、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顶撞、诋毁分管领导1次,情节恶劣的;
6、未经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机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和会议的;
7、在机关内部打架或在各种场合参与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
8、因吃、拿、卡、要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
被停职检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停职检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机关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善始善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必须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写出书面思想、工作报告,每月向党委政府汇报1次;
3、停职检查期间,仅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4、停职检查期间表现较好,能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得到领导和同志们认可的,经党委研究,解除其处分;
5、停职检查期间,工作不积极,认识不到位,停职检查时间超过半年仍未解决处分的,经党委研究,可责令其下岗回家,直至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