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松阳县2010年度〈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工作
计划》的通知
县、镇、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抓好2010年度《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建设,县局制定了《松阳县2010年度〈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松阳县2010年《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的目标要求,为了继续实施好我县的《母婴健康工程》项目,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得到更好发展,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项目主要目标
《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继续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产科质量和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到2010年底达到以下指标:
(一)健康指标
1、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杜绝产科直接原因而致的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工作指标
1、孕产妇系管率≥92%;
2、孕16周后孕产妇县级高危筛查率≥93%;
3、住院分娩率≥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4、3岁以下儿童系管率≥92%;
5、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85%;
6、进一步抓好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切实加强中心卫生院产科配套建设,提高基层产科质量。严格助产技术服务准入制度,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7、继续抓好县妇幼保健所内涵建设,巩固省级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门诊创建成果。
8、按全人口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的保健服务管理工作。
9、进一步抓好“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教育,加强妇幼保健宣教,不断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二、实施项目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议县政府调整充实项目领导小组,并发挥好项目领导组织的作用。技术指导组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项调研等途径抓好项目的技术指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一步抓好业务技术培训,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抓好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应急救治能力。为认真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县局计划在第四季度组织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项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经常性开展对照检查,努力完成本单位的项目工作任务。
要在农村公共卫生逐步得到全社会重视,政府逐步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力度的有利条件下,积极争取县财政对项目工作的经费投入,使项目能够得到财力的支撑。
(二)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和产科人员业务培训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重视人才培养,认真制定实施业务进修培训计划,在制度、经济等方面鼓励与督促专业人员学业务学技术,努力提高妇幼保健和产科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1、年内计划选派妇幼保健和产科人员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临床进修7 人,其中到省级进修2 人,市级进修1 人,县级进修3 人。
2、按省市的业务培训学习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切实处理好工学关系,务必足额选派妇幼或产科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
3、县妇幼保健所采取专题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保健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高危因素矫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妇幼保健宣教等业务知识。县级医疗机构妇儿科要经常性开展病案讨论分析、适宜技术应用等学术活动,促进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4、要进一步发挥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作用,开展联村责任医生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保健服务能力,发挥在妇幼保健服务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乡镇卫生院要在抓好联村责任医生业务培训的同时,认真开展村卫生信息员的保健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促进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落实好妇幼保健重点工作
1、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规范孕产妇和0—36个月儿童健康服务管理。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和责任医生工作职责,加强对责任医生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培训和履责情况的检查指导,发挥好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应有作用。要在全面掌握保健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保健管理工作的常规要求提供全过程保健服务,抓好各个环节的保健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各项指标。
2、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全人口保健服务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对外来保健对象要按保健管理工作常规提供保健服务,并认真做好登记、随访和反馈等工作。对外出保健对象要加强保健知识指导,实行书面委托保健管理,并努力掌握她们在外出期间有关情况。落实好流动人口保健信息交换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流动人口信息交换,认真做好信息交换工作。
3、切实加强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高危筛查要严格按高危妊娠保健管理常规的要求把好质量关,及时发现危害健康因素,对高危孕产妇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治疗,有效降低危重孕产妇发生率。对筛出的高危孕妇要认真做好登记、报告和反馈等工作,并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追踪随访。对重度高危实行县乡联管、专人负责、专案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保健管理职责,定期追踪随访,落实干预措施,认真抓好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筛查,对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加强保健知识指导,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4、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妇幼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要求,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努力抓好项目的管理和督导,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健康宣教、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促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5、继续做好孕产妇产前筛查、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筛查项目的宣传告知,保证每位保健对象的知情选择权。努力提高孕妇产前筛查率和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率,巩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水平,按筛查质控要求努力提高筛查质量。进一步做好高风险或确诊病人的追踪随访、治疗转诊、结案等工作。
(四)努力提高产科质量与管理水平
1、产科服务能力和质量是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功能和应急救护能力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母婴的生命健康安全。各医疗机构的领导和产科人员要切实强化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科服务技术水平。产科人员要严格遵守产科技术操作规程和质控规范,严格掌握宫缩药物使用适应症,降低产科并发症。县级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并实行好产科医生进产房、儿科医生进手术室等工作制度,做好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产时救治工作。
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贯彻实施《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和信息沟通等工作。县人民医院要继续履行好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职能,发挥好抢救组织的积极作用,从接诊、入院、抢救、会诊与转诊等各个环节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提高抢救成功率。
2、按市卫生局基层卫生院产科达标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古市医院、玉岩镇中心卫生院、西屏镇中心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计划7月份对中心卫生院产科的技术人员、业务用房、设备配置、服务技术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努力予以完善和整改。设置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切实重视产科人员、设备、用房和技术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不断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
镇中心卫生院要继续实行住院待产在分娩前免收住院费和产检费制度,巩固提高住院分娩率。同时要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定点分娩制度,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护送工作,不得违规提供助产技术服务。发现违规助产1例在年终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中扣罚1分,对直接责任人扣发绩效工资500元。
3、认真实施贫困孕产妇救助制度,对贫困孕产妇提供优惠的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定点限价助产等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孕产妇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确需得到医药费补助的贫困孕产妇,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救治的医药费数额,由县妇幼保健所负责审核并提出补助意见,县局审批后孕产妇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危重贫困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诊治。
(五)继续抓好妇幼保健宣教工作
普及妇幼保健基础知识,促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幼保健事业,是搞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社会基础。各乡镇卫生院要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健康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好联村责任医生和村卫生信息员的作用,通过广播、宣传栏、发放资料、入户宣传、健康讲课等途径,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基本知识宣教工作。县妇幼保健所要继续把健康教育作为保健服务的重要职能和专业特色,进一步重视对健康教育在人力、经费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健康教育工作条件,完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效果。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健教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教育,逐步推行农村孕产妇和儿童家长集中听课,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要继续在广播和《新松阳》报等媒体开设妇幼保健宣传栏目,继续利用宣传专栏、印发资料、知识讲座、电话咨询、面对面指导等途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意识,促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