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松阳实际,就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建设的若干问题,特作出决定如下:
一、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重要意义。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是扩大经济总量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松阳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质量意识有所增强,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我县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较,仍有较大的差距: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节能减排压力加大;服务业的质量标准体系与品牌建设基础薄弱;工程质量建设管理水平不高等,这都影响着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有利于破解土地、资金、能源、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有利于发挥我县生态优势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抓住当前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全面加强质量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县”为目标,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大质量”建设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服务等手段,加快建立与松阳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综合治理和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努力把松阳建成“质量的强县”,为实施“两个建成、三大跨越”的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保障。
(三)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必须融入扩大经济总量、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强化“三大理念”,实现“三大转变”。
——强化“全面质量观”,融入发展抓质量,实现从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的转变。全面的质量观,是在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并涵盖生产生活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发展质量。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必须坚持发展质量的全面进步,从宏观着眼、实体入手,通过不同领域、各个行业的质量水平提高,进而实现宏观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十二五”期间要突出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建设,以此推动全县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强化“全程质量观”,融入转型抓质量,实现从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全程的质量观,要求把质量建设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施工)、销售、消费等质量形成和使用的全过程,把影响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的各种因素、各个环节尽可能地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过程监管。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必须坚持围绕扩大经济总量与经济转型升级,把建设高质量高品质作为解决质量问题的根本出路,大力推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防范、控制和化解质量风险,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覆盖生产源头到最终消费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着力优化全方位的质量服务,全力搭建质量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鼓励、引导和帮扶质量创新,加快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松阳制造向松阳创造转变,推进转型升级。
——强化“全民质量观”,融入民生抓质量,实现由“物质化”的发展向“人本化”的发展转变。全民的质量观,要求质量建设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惠及群众。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必须坚持围绕民生安康,把“物质化”的质量建设融入“人本化”的生活品质提升中。要激发各行业、各职位各工种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全民质量意识,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质量文化氛围。要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协会、社会等各方责任,形成政府总责、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建设格局,真正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质量问题,让全县人民享受质量建设的成果,建成属于全县人民、服务于全县人民的质量强县。
(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质量强县、质量强镇(乡)、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质量诚信水平,不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重点
(五)扎实推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为重点,大力培育技术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性人才,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注重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与经营模式创新的结合,形成创新合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水平。
(六)突出发挥品牌战略的带动作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坚持以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产品为名牌培育和发展导向。加大各类品牌规划和政策扶持的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以技术创新和优质产品为发展支撑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充分体现品牌战略的带动作用。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旅游、餐饮、文化、房地产、客运、会展等服务品牌。要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创建品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着力夯实企业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体系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每年“3·15”、“质量月”等活动,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班、品牌研讨会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着力提升标准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严重滞后的问题。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加快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不断提升我县标准化水平。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围绕发展“长三角田园休闲旅游胜地”,大力推广旅游标准化;围绕争创“标准化工地”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八)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重点,引导和指导企业加强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基础性工作,推行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重在实施的有效性,要在符合国际标准基础上切合企业实际有其企业自身的鲜明特色。在工业企业中要建立健全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质量控制、检测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导入5S、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码、精细化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群众性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活动。在服务业、工程领域、环保领域企业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群众性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活动,鼓励企业进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引导企业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质量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
(九)切实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从强化专项整治、监督抽查、打假治劣、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动落实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责任,促进形成政府总责、属地管理、部门指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的“大监管”格局。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快速处置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的监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强质量强县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技术机构的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增强检验检测能力,为社会提供检验测试、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信用评价、工程和设备监理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鼓励倡导质量诚信。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充分运用质量信用信息化平台,客观、公正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把质量信用等级与社会信用体系相链接,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互动机制,增加企业的失信风险。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质量诚信自律。结合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十二)着力推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要着力做好不锈钢管、茶产业的质量提升工作。积极做好行业质量现状调研,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促进质量安全提升的路径与措施。注重将块状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形成的共性技术或共性要求转化为产业联盟标准,同时要加强联盟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依托特色产业基础,打造特色制造业基地,发挥商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联合注册集体商标、服务商标、实施联盟标准等,推动区域品牌创建,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明显、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区域品牌。
(十三)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改进和完善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险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和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有效控制工程质量通病。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健全诚信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的约束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品牌意识,积极推进“诚信市场”和行业自律建设,争创优质工程和品牌工程。
(十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依靠技术进步、政策创新、项目带动、产业集聚,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名牌企业,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竞争力。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重点开展旅游标准化、旅游质量管理,创建美丽乡村,打造我县为长三角田园休闲旅游胜地。
(十五)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步伐。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重点保护好饮水源水质。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优先发展技术型、节约型、环保型产业,打造洁净秀美家园。
(十六)致力实现质量惠民。以保消费安全,提生活品质、促和谐发展为根本,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突出质量问题入手,采取切实措施,致力实现质量惠民。要把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和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结合起来,切实保障群众日常消费安全;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居住环境质量;要加快服务业模式创新,重点提高医疗保健、商贸旅游、文化教育等个人消费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的要求。
三、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
(十七)切实加强对质量强县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质量强县战略日常推进和管理、协调工作,代表县政府负责总牵头总协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分别由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牵头单位要筹划和实施质量目标,指导、协调和督促和相关部门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相关质量的责任部门,要找准找好工作载体,做好各自的质量工作,并及时向牵头单位和强县办报送相关材料。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强县的合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强镇(乡)建设,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规则,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在开展品牌质量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质量先进县创建活动。
(十八)科学制定质量强县建设行动方案。要把质量建设纳入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2011年出台《松阳县质量强县建设行动方案》。质量建设行动方案要与全省、全市相衔接,以行动方案为依据,抓好落实,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保障质量建设有序推进,至2015年度前全面完成规划所明确的目标任务。
(十九)建立质量强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市政府制定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松阳实际,建立健全质量强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办法,把质量工作及质量水平状况纳入对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质量建设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县政府通报全县。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有关部门要予以保障。要完善与整合现有的政策,设立质量强县、镇(乡)工作专项基金,用于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经费和品牌战略实施、县长质量奖、质量提升、标准化、能源与民生计量、质量赶超、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等。县财政重点保证县级推进工作经费、标准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必需的经费。对落户地方的国家级、省级、县级质检中心及块状产业公共实验室等服务平台建设,县政府要在资金、项目、用地及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重点安排,县级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各镇(乡)政府要通过加强基层质监站所建设,推进形成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新机制。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品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质量失信企业不予支持。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二十一)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指导企业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努力培养一支由质量专家、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组成的质量人才队伍,为“质量强县”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十二)大力营造质量法制环境人文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质量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重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法制层面明确界定企业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应尽的义务及违法责任追究。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集中对质量强县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各镇(乡)各部门要制定质量强县建设专项宣传计划,结合质量强县建设的阶段性推进情况,大力宣传典型经验、成效等;同时加强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以质取胜”的理念。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周”、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建设事业,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镇(乡)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抓紧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与方案,细化目标,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Ο一一年七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