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32_9/2011-02559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07-05 14:56: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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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水利〔20114

松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专项验收。现将《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建设管理单位按鉴定书验收意见抓紧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正常效益。

 

 

 二О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验收 鉴定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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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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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1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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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                      

建 设 单 位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 设 地 点  松阳县西屏镇至古市镇区域                    

验收主持单位 松阳县水利局                                

 

2010  12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

主管部门(或主要

投资人)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

供水工程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

文号及时间

松阳县水利局(松水利【200726号)20074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文号及时间

松阳县发改局 (松发改投【2007190号)20079

工程总投资概算

6285万元

其中水土保持投资

90.79万元

所占比例

1.4%

工程实际总投资

6650万元

其中水土保持投资

97.48万元

所占比例

1.47%

工程施工准备期

20081

建设时间

20088月至200912

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单位

松阳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

水土保持

初步设计单位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松阳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

水土保持

设施施工单位

松阳县子民给水排水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

监理单位

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评估单位

松阳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

 

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松阳县水利局于20101227日在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县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供排水公司、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设施,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监督单位的情况汇报。经与会代表认真检查、查阅、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日供水9万吨,第一期为4万吨。铺设供水主干管18.5km,供水主干管通往各乡、村的配水管道为55.3 km,在东市村建加压泵站一座。工程概算总投资6285万元,工程于20088月开工建设,200912月完工。

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20072月,建设单位委托松阳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编制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074月,松阳县水利局以松水利[2007]26文对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要求,水土保持工程的招投标、施工及监理一并纳入主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松古平原供水工程的各种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同步实施。本次验收前,建设单位进行了相应水土保持设施的自查初验,并提交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三、防治责任范围及投资完成情况

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159hm2,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40 hm2,验收后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工程永久占地面积0.274 hm2;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90.79万元(包括在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新增总投资6.6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59万元,植物措施0.88万元,临时工程0.73万元,独立费用2.14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5万元)。

四、工程质量

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符合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经试运行,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五、防治效益

工程各项水保措施实施后,该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25,拦渣率达到10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2%,林草覆盖率为18%,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定的目标值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六、运行管理

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水土保持设施随同主体工程一起移交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养护。

七、验收结论

验收代表认为,松阳县松古平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在工程建设和试运营阶段,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有效控制了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加压泵站防治区未能成活的树木需要重新栽种。

2、施工裸露场地还有部分未完成种草植树的工作,绿化受影响,要及时进行平整绿化。

3、加强运行期的植物措施养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及时补植、补种、维护,除了加强养护管理外,还要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巡查,以保证植物措施长期有效的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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