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委[2011]14号
中共象溪镇委员会 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南坑源等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
及社监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开展了各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组建工作。经各村推选,产生了村经济合作社,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各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组成人员名单:
南坑源村社长:王荣利 成员:黄朝成 黄日华
南坑口村社长: 黄永生 成员:阙邦朝 高金根
吕 潭村社长: 叶松林 成员:曹水明 林明高
金山头村社长: 李根荣 成员:李火伟 李小军
程路后村社长: 叶紫林 成员:叶建法 叶樟华
龙 湾村社长: 余樟华 成员:刘根林 陈连根
石 鼓村社长: 夏绍伟 成员:宋明汉 夏家金
东 田村社长: 林建平 成员:苏仁贤 吴龙春
吴 村村社长: 黄春生 成员:曹樟明 周根钗
雅溪口村社长: 郑兰成 成员:留小青 李松平
泮 弄村社长: 张章福 成员:王昌法 张春福
石马源村社长: 兰林德 成员:兰陈宝 兰土法
石马铺村社长: 吴仁旺 成员:祝志军 涂仙法
南 州村社长: 罗金法 成员:余金森 罗松平
塔 背村社长: 兰先明 成员:兰月兰 兰月来
下坑源村社长: 兰朝旺 成员:兰春明 兰军平
象 二 村社长: 兰樟树根 成员:兰国锋 兰樟英
高 岭村社长: 雷福宽 成员:雷伟平 雷林福
象 一 村社长: 谢丽娇 成员:林石金 高永水
毛 弄村社长: 兰春富 成员:雷樟兴 兰森土
靖居口村社长: 谢银亮 成员:卢益平 阙火龙
金 钟村社长: 王火旺 成员:兰金华 兰福新
大 塔村社长: 兰大柱 成员:姜炳林 汪定华
黄 店村社长: 涂周根 成员:黄美花 叶贤根
石牌门村社长: 兰陈贵 成员:兰林风 兰章水
靖 居村社长: 汤朝善 成员:包荣强 包永林
小佛儿村社长: 汤金亮 成员:王礼良 兰荷香
上 梅村社长: 兰水法 成员:李承权 雷樟水
陈家里村社长: 谢金龙 成员:谢根平 刘贞华
鲁 峰村社长: 刘长远 成员:李夏峰 李雷发
下了儿村社长: 兰荣贵 成员:兰陈花 兰月明
村 头村社长: 兰金法 成员:兰萍花 兰文庆
塘里源村社长: 徐村儿 成员:徐明贵 金林香
鲁 西村社长: 付章有 成员:包永龙 吕玉盛
坑 里村社长: 邱长水 成员:刘火球 顾家法
二、村经济合作社社监会组成人员名单:
南坑源村主任:林德金 成员:陈理云 傅祥法
南坑口村主任:王忠明 成员:阙帮利 阙祥达
吕 潭村主任:黄来火 成员:王水华 陈金章
金山头村主任:李金水 成员:叶章玉 李陈土
程路后村主任:叶石松 成员:叶兰法 孙朝生
龙 湾村主任:孙水根 成员:余文章 余发林
石 鼓村主任:夏伟光 成员:毛士金 舒根先
东 田村主任:林根根 成员:叶学林 项世民
吴 村村主任:林宗旺 成员:林樟水 黄永旺
雅溪口村主任:叶逢祥 成员:施联伟 周龙火
潘 弄村主任:张连法 成员:张连旺 黄贵法
石马甫村主任:祝金花 成员:江明涨 祝根荣
石马源村主任:兰银土 成员:雷海明 雷金土
南 州村主任:阙雨平 成员:徐建华 罗云飞
塔 背村主任:兰根凤 成员:兰根土 兰火旺
下坑源村主任:兰金生 成员:兰土旺 兰朱兴
象 二 村主任:兰土林 成员:兰林生 兰细相 兰国兴
高 岭村主任:雷根森 成员:雷忠土 张会丽
象 一 村主任:高建松 成员:高陈炫 高善金
毛 弄村主任:兰东云 成员:兰春标 兰樟根
靖居口村主任:黄连升 成员:卢丁武 阙建平
金 钟村主任:李林火 成员:兰土法 兰慧琛
大 塔村主任:王胡林 成员:兰大忠 包显法
黄 店村主任:夏森林 成员:王贤元 占碧龙
石牌门村主任:兰火根 成员:兰细发 兰金福
靖 居村主任:叶仁旺 成员:包立铭 谢海娟
小佛儿村主任:汤章明 成员:刘成旺 徐竹前
上 梅村主任:李林亮 成员:叶 文 宁根华
陈家里村主任:黄龙森 成员:包炳香 黄国华
鲁 峰村主任:刘松青 成员:李岳炎 汤志龙
下了儿村主任:兰土明 成员:雷章发 兰章松
村 头村主任:兰玉龙 成员:兰自来 兰国亮
塘里源村主任:徐照仁 成员:徐秀明 王有林
鲁 西村主任:夏文海 成员:邓长旺 陶森旺
坑 里村主任:雷水原 成员:江章林 泮益飞
三、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由各村村民代表组成。
中共象溪镇委员会
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5日
主题词: 经济合作社 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农业局
中共象溪镇委员会 2011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