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坝镇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索引号: 00266409_7/2011-02032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11-08 15:47: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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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坝镇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1、党员到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

2、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3、对报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后,由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情况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和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2、定期收集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情况,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会议制度

1、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分析服务中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和纠正不足的办法。

2、结合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评议,号召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进工作交流。

3、每年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学习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学习党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努力提高党员政治觉悟。

2、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评议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3、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及时更新业务知识。

活动制度

1、党支部和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询访活动,主动征求党员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对辖区内重点对象、困难党员落实帮扶。

2、党支部和党员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党员评议活动,让党员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定期提供有特色的党内活动“菜单”,供党员自主选择;定期指导“两新”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制度

1、组织正式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结成帮学对子,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接受实践锻炼。

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与党员服务中心的各项活动,做到严格培养,严格衡量,严格考察,使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树好形象。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与服务中心工作,鼓励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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