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象溪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企业: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建立象溪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主 任:王伟军 副主任:叶陈伟
成 员:程金华 宁利明 蓝志民
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程金华兼,成员:叶辉、蓝志民、李 黎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劳动争议 调解 通知
抄送:县司法局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经贸委。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