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象溪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7_5/2011-06568     发布机构: 象溪镇     发布时间: 2011-11-30 09:58:2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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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象溪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企业: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建立象溪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主 任:王伟军 副主任:叶陈伟

成 员:程金华  宁利明    蓝志民

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程金华兼,成员:叶辉、蓝志民、李 黎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劳动争议 调解 通知

抄送:县司法局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经贸委。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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